南京中醫藥大學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簡章
南京中醫藥大學始建于 1954 年,是全國建校最早的高等中醫藥院校 之一,是江蘇省重點建設高校,也是江蘇省人民政府與國家中醫藥管理 局共建高校。建校 60 多年來,學校為中國高等中醫教育培養輸送了第一 批師資、主持編寫了第一套教材和教學大綱,誕生了中醫藥界最早的學 部委員,先后走出了 14 位國醫大師、5 位院士(學部委員),為現代中 醫高等教育模式的確立和推廣做出了重要貢獻,被譽為“中國高等中醫 教育的搖籃”。學校在《2016 中國大學評價》、《2017 中國大學評價》 中綜合排名連續兩年位列全國中醫藥院校第一。
學校現有各類在校生近 2 萬名,設有 10 所直屬學院,30 個本科專
業,涉及醫、管、理、工、經、文 6 個學科門類,初步形成了以中醫藥
為主體、中西醫結合、多學科為支撐協調發展的辦學格局。學校建有 5 個國家級特色專業,3 個江蘇省品牌專業,同時招收中醫學 9 年制本博 連讀專業和中醫學“5+3”一體化本碩連讀專業。2016 年,學校成立全 國首家整合醫學學院,培養學貫中西、國際視野、大師潛質、追求卓越 的高素質創新型人才,中國工程院副院長樊代明院士擔任名譽院長,中 國工程院顧曉松院士擔任院長。學校現有國家一級重點學科 1 個,國家
二級重點學科 2 個,江蘇高校優勢學科 4 個。臨床醫學、藥理學與毒理 學 2 個學科進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擁有中醫學、中藥學、中西醫結合 3 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 3 個,二級學科博士
學位授權點 32 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 5 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
權點 41 個。
學校現有國醫大師、“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國家杰出青
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國務院學科評議組成員、國家“973 計劃”項目首 席科學家、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 國家級教學名師、全國模范教師、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名中醫等一大批 優質師資。建成 31 所附屬醫院、4 所中西醫結合臨床醫學院,各類教學 及畢業實習基地逾百所。
學校是世界衛生組織(WHO)傳統醫學合作中心、國家衛生部確定的 國際針灸培訓中心、全國中醫師資進修教育基地,同時也是首批獲國家 教育部批準接受和培養外國留學生及臺港澳地區學生的高等中醫藥院校。 學校目前與世界 90 多個國家和地區有著廣泛交流和聯系,并與世界 30 多個國家和地區的政府、高等院校或學術團體及機構建立了友好合作關 系,具有較高的國際聲譽和影響力。2010 年 6 月 20 日,學校與澳大利 亞皇家墨爾本理工大學合作建立了首個中醫孔子學院,(…)總書記出 席授牌儀式并發表重要講話。
為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選拔綜合素質突出、對傳統中醫藥和現 代醫學藥學有濃厚興趣與培養潛質的優秀人才,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 好 2017 年省屬普通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
?2017?6 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的需要,我校
于 2017 年繼續開展綜合評價錄取工作。現將有關辦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對象
具有 2017 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的江蘇省應屆理 科和文科考生。
二、招生計劃
錄取人數為我校 2017 年本一批次招生計劃的 5%以內。 三、招生專業
選擇我校部分品牌、特色專業用于綜合評價錄取,具體專業計劃以
我校本科招生網實際公布為準。
專業名稱 |
科類 |
中醫學(本博連讀)(中醫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模 式改革(9 年制)) |
理科 |
中醫學(本碩連讀)(中醫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模 式改革 5+3 一體化) |
文理兼招 |
中醫學 |
文理兼招 |
中西醫臨床醫學 |
文理兼招 |
臨床醫學 |
理科 |
中藥學類(中藥學、中藥制藥、中藥資源與開發) |
理科 |
藥學類(藥學、藥物制劑) |
理科 |
針灸推拿學 |
文理兼招 |
康復治療學 |
文理兼招 |
護理學 |
文理兼招 |
四、報名條件
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中的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三個方 面必須為合格。考生身體條件遵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 見》等規定執行,具體要求見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布的《南京中醫藥大學 招生專業體檢受限對照表》。
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報名條件分為 A、B、C 三類,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的學生可提出申請。
(一)A 類報名條件(須具備其中之一)
1.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學科競賽(數學、物理、化學、
生物、信息學)省級賽區三等獎(含)以上者。 2.高中階段參加全國創新英語大賽或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獲得
國家級三等獎(含)以上者。 3.高中階段獲得“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
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 大賽全國三等獎(含)以上者。
(二)B 類報名條件(須具備其中之一) 1.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等級在 3A1B(含)以上,且高二、高
三階段任意一學期期末成績在同年級同科類名列前 20%者。 2.我校優質生源基地中學學生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等級在 3A1B
(含)以上,且高二、高三階段任意一學期期末成績在同年級同科類名 列前 30%者。
(三)C 類報名條件 對傳統中醫藥和現代醫學藥學有濃厚興趣,立志從事中醫藥事業,
尤其是有中醫藥學家學淵源的,經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查 認可的在中醫藥學科領域具有特殊培養潛質者。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17 年 4 月 6 日至 2017 年 4 月 20 日(2017 年 4 月 20 日 24 時關閉 報名系統)。
(二)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
考生登錄綜合評價報名系統 http://bm.chsi.com.cn 進行網上報名, 按系統要求注冊,填寫個人信息。考生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須打印《南
京中醫藥大學 2017 年綜合評價申請表》,交由所在中學審核、填寫審核
情況,中學負責人逐頁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考生和所在中學須對材料 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報名資格。
2.書面材料
統一使用 A4 紙打印(復印)有關材料,并按下列順序左側裝訂,所 需材料包括:
(1)《南京中醫藥大學 2017 年綜合評價申請表》原件,作為材料 首頁裝訂;
(2)考生身份證復印件;
(3)學生證復印件(需有入學年月)或學籍卡復印件或學校出具的 應屆畢業生證明復印件;
(4)高二、高三階段每學期學習成績、年級排名匯總表,以及學業 水平測試必測科目成績匯總表、綜合素質評價匯總表;
(5)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
(6)證明自己符合報名條件的其它證明材料,如果有中學教師或名 老中醫藥專家對考生學科特長、創新潛質方面需要推薦的,可寫推薦信 直接寄往南京中醫藥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不與考生寄往我校的書面材 料放在一起。
以上第(2)、(3)、(4)、(5)項材料復印件,均須所在中學 班級班主任簽名,同時加蓋教務部門或中學公章,無簽名和蓋章的,視 為無效材料,不予審核。
3.寄送材料
以上材料請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前(含 4 月 20 日,以當地郵戳日期 為準)以 EMS 方式寄至南京中醫藥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地址:南京市棲 霞區仙林大道 138 號 100 號信箱,收件人:南京中醫藥大學本科招生辦
公室,郵編:210023,聯系電話:025-85811852),請在信封上注明“綜
合評價錄取報名材料”字樣。建議中學將考生報名材料統一匯總郵寄。 4.材料確認
考生請于 4 月 25 日登陸綜合評價報名系統查詢材料寄達情況,所有 寄送的材料均不予退還,請自留底稿。
六、選拔程序
(一)資格初審 1.我校將根據考生寄送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未進行網上報名者、
材料不全者、紙質材料與網上報名內容不一致者一律不予審核)。根據 考生報名條件,結合學業水平必測科目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情況,確 定參加面試考生名單。
2.我校在確定參加面試的考生時,對在學科專業方面表現突出(如 必測科目等級有 A)的考生、對扎實推進素質教育的地區或中學、對農 村地區中學、對有專業發展潛力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3.通過資格初審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經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工作領導 小組審定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并按規定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 院。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本科招生網發布的面試名單、面試具體安排等 通知。
(二)網上面試確認及繳納費用
初審通過的考生須于 5 月 18 日前通過綜合評價報名系統進行網上面 試確認及繳費,根據《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 知》(蘇價費?2007?423 號、蘇財綜?2007?92 號、蘇教財?2007?89 號)規定,考生須繳納綜合評價錄取測試費人民幣 60 元/人。逾期未繳費 的視為自動放棄,已繳納費用但未參加測試者,測試費不予退還。
(三)參加面試
我校定于 6 月 10-11 日報到、面試,面試成績將作為確定入選考生
的一項重要依據。 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學生證、獲獎證書等具備報名條件的相關證
明材料原件,于 6 月 10 日 13:00-16:00 到南京中醫藥大學仙林校區大 學生活動中心領取準考證,簽署誠信承諾書,6 月 11 日全天組織面試。
(四)確定入選考生名單 1.我校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進行綜合評價,按文、理科分別確定入
選考生名單。
2.入選考生人數控制在錄取計劃數的 200%以內。
3.入選考生經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我校本科 招生網上公示,并按規定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七、錄取辦法
(一)基本要求 根據國家和江蘇省關于綜合評價錄取的有關政策,我校對取得入選
資格的考生給予一定的優錄政策,考生必須在江蘇省綜合評價錄取志愿 中確認我校。
取得入選資格的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必 須達到 BB(含)以上,必測科目 4C1 合格,所報專業符合我校選科要求。 高考成績要求:報考中醫學(本博連讀)、中醫學(本碩連讀)專
業的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所屬科類江蘇省本一批次最低控制線 10 分(含) 以上;報考其它專業的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所屬科類江蘇省本一批次最 低控制線(含)以上。
(二)多元綜合加權評價 對于符合基本要求的入選考生,我校結合考生高考成績、面試成績、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情況及高校特色要求,采用多元綜合
加權評價的方法,對入選考生按文、理科分別進行排序。根據綜合評價
錄取專業計劃數,結合考生專業志愿,擇優錄取,額滿即止。 多元綜合加權評價的方法如下:
項 目 |
所占權重 |
備 注 |
高考成績 |
50% |
將總分進行折算 |
面試成績 |
30% |
重點測試考生的思想道德素 質,知識結構和綜合能力。將考生 面試成績進行折算 |
學業水平 |
12% |
2 門選測科目等級有 A、A+者 |
加分折算(1 個 A 加 1 分,1 個 A |
||
+加 3 分,2 個 A+加 7 分,余不 |
||
測試成績 |
加分);4 門必測科目等級有 A 者加 |
|
分折算(每得 1 個 A 加 1 分,獲得 |
||
4 個 A 加 5 分,余不加分) |
||
綜合素質評價 |
3% |
將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中“學習 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 有 A 者加分折算(每得 1 個 A 加 1 分,獲得 3 個 A 加 3 分,余不加分) |
高校特色要求 |
5% |
將考生報考條件折算加分(A 類加 5 分,B 類加 3 分,C 類加 1 分) |
加權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六位,若考生加權成績相同,再依次比較高
考成績、面試成績、選測科目等級、必測科目等級、綜合素質評價成績 等,予以錄取。最后處理各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
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同其他錄取考生一樣,入學一年后,經學校綜 合測評,可享受相關轉專業政策。
若國家或江蘇省招生政策有所變動,以國家或江蘇省招生政策為準。 八、重要日程
網上報名截止:2017 年 4 月 20 日(逾期報名系統將關閉)
寄送材料截止:2017 年 4 月 20 日(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
初審公示:2017 年 5 月 5 日前 網上面試確認及繳納費用:2017 年 5 月 5 日—18 日 面試測評:2017 年 6 月 10 日—11 日 入選查詢:2017 年 6 月 22 日
綜合評價錄取工作的相關信息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及時公布,請考 生關注、查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負。
九、監督機制
(一)組織領導 我校在江蘇省教育廳和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領導下,認真落實相關
政策要求。學校成立由分管校領導和校內紀檢監察等部門負責同志組成 的綜合評價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綜合評價錄取工作。由學生工 作處、教務處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綜合評價錄取工作接受學校 紀委辦、監察處全過程的監督和指導,并接受社會監督。學校紀委辦、 監察處投訴電話:025—85811025。
(二)違紀處理 學校嚴格落實教育部“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堅持公平、公正、
公開,對在綜合評價錄取工作中存在違規承諾及違規操作等行為的,一 經查實,依據國家相關政策予以嚴肅處理。
學生及其所在中學等所填寫的內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齊全。
有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行為的,對于負有責任的考生本人,將考生的違規事實報江蘇省教育考 試院,未入學者,取消其綜合評價考核成績及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和 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違規事 實將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十、聯系方式
地 址:南京市棲霞區仙林大道 138 號 100 號信箱 郵 編:210023
網 址:http://zs.njucm.edu.cn 郵 箱:zsb@njucm.edu.cn
電 話:025—85811852
傳 真:025—85811161
微信公眾號:南京中醫藥大學本專科招生辦 十一、附則
本簡章由南京中醫藥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江 蘇省教育考試院出臺新的政策,按新政策執行。
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綜合評價錄取工作的組織,未委托任何單 位或個人承擔綜合評價錄取事宜,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受騙。
南京中醫藥大學
2017 年 4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