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業大學2018年高水平藝術團入選考生通知
北京林業大學2018年高水平藝術團的測試工作已經結束,根據北京林業大學公布的2018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計劃,綜合考慮各項目的生源質量,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確定了合格考生名單,請合格考生仔細閱讀以下事項:
1、入選考生名單經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招辦審核無異議后,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和北京林業大學招生網上予以公示。
2、錄取辦法
(1)錄取原則:被北京林業大學確定為高水平藝術團合格考生者,參加2018年全國統一高考,須按省級招辦的相關要求在藝術團相應批次填報志愿,并在考生所在省區公布的北京林業大學招生專業計劃范圍內填報專業志愿,服從專業調劑。A檔入選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加分)需達到生源省區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省級招辦劃定的高水平藝術團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B檔入選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加分)需達到北京林業大學在考生生源省區第一批次普通類統招(不含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的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得低于省級招辦劃定的高水平藝術團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浙江省、上海市考生需達到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20分。其中A檔考生的錄取人數不超過北京林業大學招收高水平藝術團招生計劃總數的15%。
(2)專業確定: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高考錄取時A檔入選考生滿足其第一專業志愿;B檔入選考生在其高考成績(750分制,下同)上加40分參與專業選擇,加分后仍未達到北京林業大學在其所在省相應專業錄取最低分數的,北京林業大學將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調劑專業,專業級差為3,1,0。高水平藝術團的招生專業計劃單列,不占用北京林業大學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專業計劃。
3、入選考生在高考成績公布及高考志愿填報完成后,應在三天內填寫《高考成績及志愿回執單》(回執單見附件下載),填寫完整后打印回執單,連同高考志愿表 (或通過本省志愿填報系統打印)、成績單復印件(或打印件)一同郵寄到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為保證材料按時收到,請選擇中國郵政EMS郵寄)。考生須對填寫的高考志愿和高考成績的真實性負責,如因考生本人未能及時反饋回執單和高考志愿表或填寫虛假信息而影響高考錄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4、對于設置省級高水平藝術團資格測試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必須獲得相應的省級高水平藝術團資格。
5、高水平藝術團管理說明
(1)根據《北京林業大學高水平藝術團管理辦法》和《北京林業大學高水平藝術團學籍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被北京林業大學錄取的高水平藝術團入學后須簽訂《北京林業大學高水平藝術團協議書》。
(2)高水平藝術團入學時應自備樂器(器樂類特長生)和一定的演出服裝(聲樂、舞蹈類特長生),以用于在校期間的各類演出;特殊情況下,根據團隊發展需求,須服從藝術專業類別調整。
(3)高水平藝術團入學后要認真完成學生藝術團的排練和演出任務,必修藝術實踐課程,參加暑期集訓,認真履行藝術團團員義務,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在校期間不得提前畢業、自動退學、轉學、出國。
6、回執單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東路35號北京林業大學19號信箱
郵編:100083
聯系電話:010-62338216、62338222
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