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提前招生綜合測評實施方案
為平穩有序、公平公正地組織好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提前招生綜合測評工作,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8年高職提前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機構
學校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工作組和監察小組)負責制定專業綜合測評的實施方案,制定評分標準和測評規程,組建考評專家組,處理測評過程中的問題等。
綜合測評中的面試部分,每個專業組建一個面試考評組,每組各設組長一名、成員5-7名,考評專家由在紀檢的監督下從專家庫中抽取。凡與考生有親屬關系、指導關系及其它利害關系者,均不得擔任考評專家。測評的全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進行。
二、測評內容及測評形式
每位考生均須仔細閱讀學校招生信息網上發布的《考生須知》,并及時查看各自的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場檢錄,并由工作人員分組帶至相應考場,進考場后抽題作答。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由考評組自行掌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場檢錄的,視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未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不再計算總成績。
素質特長分。考生凡符合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提前招生章程要求的,可提出素質特長賦分申請。逾期提交證書等相關材料者不予受理。同時符合多個條件者,同一項目取最高分;不同項目分值可累計,最高不超過20分。無符合條件者素質特長項分值為零分。考生素質特長分經學校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向社會公示。
綜合測評內容:
(1)會計、國際貿易實務、物流管理、計算機信息管理、汽車營銷與服務:共300分
序號 | 項目 | 分數 | |
面試 | 1 | 已掌握的知識程度和學習能力及專業相關適應能力 | 90 |
2 | 與專業相適應的形象氣質、興趣特長 | 35 | |
3 | 人文與心理素質 | 60 | |
4 | 語言表達與溝通能力 | 35 | |
5 | 英語口語 | 60 | |
證書評審 | 6 | 素質特長項 | 20 |
(2)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共300分
序號 | 項目 | 分數 | |
面試 | 1 | 已掌握的知識程度和學習能力及專業相關適應能力 | 60 |
2 | 人文與心理素質 | 60 | |
3 | 語言表達與溝通能力 | 60 | |
4 | 創業與經營潛質 | 100 | |
證書評審 | 5 | 素質特長項 | 20 |
(3)酒店管理:共300分
序號 | 項目 | 分數 | |
面試 | 1 | 已掌握的知識程度和學習能力及專業相關適應能力 | 65 |
2 | 與專業相適應的形象氣質、興趣特長 | 60 | |
3 | 人文與心理素質 | 50 | |
4 | 語言表達與溝通能力 | 55 | |
5 | 英語口語 | 50 | |
證書評審 | 6 | 素質特長項 | 20 |
(4)空中乘務:共300分
序號 | 項目 | 分數 | |
面試 | 1 | 已掌握的知識程度和學習能力及專業相關適應能力 | 60 |
2 | 與專業相適應的形象氣質(職業適應度) | 80 | |
3 | 語言表達能力和心理素質 | 70 | |
4 | 英語口語 | 50 | |
5 | 才藝表演 | 20 | |
證書評審 | 6 | 素質特長項 | 20 |
(5)表演藝術:共300分
序號 | 項目 | 分數 | |
面試 | 1 | 已掌握的知識程度和學習能力及專業相關適應能力 | 55 |
2 | 與專業相適應的形象氣質(職業適應度) | 80 | |
3 | 人文和心理素質 | 50 | |
4 | 語言表達能力 | 55 | |
5 | 才藝表演 | 40 | |
證書評審 | 6 | 素質特長項 | 20 |
三、評分標準與方式
綜合測評滿分300分,其中面試280分、素質特長項20分。
綜合測評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綜合測評評分須參照面試評分標準執行。
考評專家組成員在評分時應遵守面試考評專家守則。
四、測評監督
學校提前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全程實施監督。一經發現考評專家在考評過程中有違反《考評專家守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應當場制止;情節嚴重的,應終止考評資格并視情提出進一步處理的意見。監督人員不得干擾考評專家組正常的考評工作,不對考評結果發表意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