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大學藝術學院2015年招生簡章(美術與設計學類、舞蹈表演及音樂表演專業)(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
二、考試科目
專業(類) |
考 試 內 容 |
美術與設計學類(設計學類、繪畫、 動畫專業) |
色彩(靜物,180分鐘);素描(人物頭像,180分鐘);速寫(人物動態組合,30分鐘)。 每科滿分100分,總分300分。 注:三科成績之和為專業總成績 |
舞蹈表演專業 |
一試:1.專業基本條件(形體、形象、氣質)(50分); 2.專業基本能力(軟開度、力量、協調感、彈跳、節奏感)(120分); 3.技能、技巧(跳、轉、翻及個人特技)(20分); 4.動作模仿(10分)。 二試:1.舞蹈組合或劇目表演(90分); 2.口試(語言表達能力)(10分)。 注:一試、二試各科成績之和為專業總成績。 |
音樂表演專業 |
1.聲樂演唱:自備曲目2首(美聲、民族、通俗均可,200分); 2.視唱(50分); 3.練耳(30分,筆試); 4.樂理(20分,筆試)。 注:聲樂演唱成績為專業總成績(且視唱、練耳、樂理三科成績之和不低于6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