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開封大學單獨招生考生須知
開封大學單獨招生考生須知
一、考試安排:
(一)文化基礎: 4月1日上午9:00-11:30。
(二)職業技能: 4月1日下午14:00。
考試地點:開封大學東京大道校區。
二、證件、物品攜帶要求:
(一)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進入考場。
(二)除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無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試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書籍、紙張、具有計算和儲存功能的器具、通訊工具及貴重物品)不得帶入考場。
三、文化素質考試要求:
(一)考生8:30開始進入考場,入場時必須主動出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接受監考人員核驗,進場后按準考證對號入座,須將準考證放在課桌左上角,以便查對。
(二)考生答題前應認真填寫試卷中姓名、考生號、考場號、座號等項目,凡錯填、漏填或字跡不清、無法辨認的,試卷一律無效。
開考信號發出后才能開始答卷,開考30分鐘后,遲到考生不準入場。考試結束前考生不得離開考場。
(三)考生答題一律用黑色字跡筆書寫,字跡要工整、清楚,作答在試卷規定的地方,不得另加附頁;書寫在草稿紙上的,一律無效;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生對試題有疑問的,不得向監考員詢問;如遇試卷分發錯誤或卷面字跡模糊等問題,可先舉手,得到允許后當眾詢問。
(五)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得傳遞文具、用品;不得吸煙,不得喧嘩,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草稿紙,一經發現,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六)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并將試卷反扣在桌上,待監考人員將試卷收齊檢查無誤后,考生方可有秩序地離開考場。考生不得將試卷及草稿紙帶出考場。
(七)考生需自覺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監考人員有權對考場內發生的問題,按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四、職業技能測試要求:
(一)考生14:00開始進場,14:15停止進場。進場后聽取監考教師宣布考場紀律,在監考教師組織下隨機進行抽取參加職業技能考試順序號。考生抽取到的考試順序號不得交換,不得遺失。
(二)考生在備考期間必須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不得大聲喧嘩,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離開待考地點,否則做自動放棄考試處理,成績以零分計算。
(三)考生按抽取到的職業技能測試順序號依次進入面試室,上交考試順序號并抽取題目備考。
(四)考生面試時,報出自己抽取的順序號后,就可依題目進行回答,但不得在回答中透露個人信息,如姓名、準考證及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父母姓名等可能泄露身份的信息,違規者成績按零分處理。
(五)考生參加考試時,要尊重考官,回答問題時使用普通話。
(六)考生需自覺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工作人員有權對考場內發生的問題按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五、特別說明:
報考人文類(文秘、新聞、傳播)、英語類(商務英語、應用英語、應用日語)、藝術類的職業技能考試采用筆試方式進行,藝術類考生需自備繪畫所用的繪圖鉛筆(HB)、橡皮、黑色勾線筆、直尺、圓規,彩簽、水彩筆、馬克筆、水粉等上色工具根據個人喜歡選其一。
開封大學歡迎你
祝所有考生考試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