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8年恩施州定向委培現場錄取的通知
一、現場錄取時間地點
2018年4月10日上午(具體時間及地點以縣市教育局通知為準),考生須持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現場錄取。
二、錄取工作細則
嚴格按照生源地所在村考生和鄰近村優先原則,依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合格線確定。分縣市分生源類型按照公布的招生計劃數1:1劃定合格線(分生源類型計劃與實際參加考試學生數未達到1:1.5的按比例在縣市內調減計劃),達到合格線(分數相同按專業技能或面試成績、語文、數學、英語輔助排序)上考生方能取得錄取資格;因考生不服從調劑等原因錄取計劃未完成時,則從線下同類型考生中依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意愿遞補錄取。
2.現場公開錄取。恩施職業技術學院派招生錄取人員到各縣市現場公開錄取,由各縣市教育局組織合格考生集中,錄取考生同時簽訂錄取承諾書,已被單招預錄取并公示的考生,享受統一高考錄取同等待遇,不再也不能參加高考及錄取。
3.小學教育專業錄取。首先按校(點)所在村考生優先、其次為鄰近村(必須與所在村接壤)考生優先的原則,依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未完成計劃則從本鄉鎮內未錄取且服從調劑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學前教育專業錄取。幼兒園在鄉鎮的按所在鄉鎮考生依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然后對幼兒園在村的按所在村考生優先、其次為鄰近村(必須與所在村接壤)考生優先的原則,依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若招收中職考生計劃仍未完成則從本縣市內未錄取且服從調劑的中職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自主選擇幼兒園,予以錄取。
6.若招收高中考生計劃仍未完成則從本縣市內未錄取且服從調劑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自主選擇校(點)或園,予以錄取。
7.已錄取考生不能參加調劑、不能換錄。
三、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
預錄取考生必須與需求縣市政府、恩施職業技術學院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明確錄取專業及定向就業的村小、教學點或鄉鎮公辦幼兒園,方可辦理正式錄取手續。
四、錄取通知書發放
在考生預錄取名單公示、審核通過后,且高考體檢結果符合從事教育工作條件,2018年8月辦理網上錄取手續,向錄取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恩施職業技術學院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