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學院2018年專升本自主招生章程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安徽省職業院校升學考試改革試點方案(試行)的通知》皖教辦〔2014〕2號及《安徽省2018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操作辦法》皖招考函〔2018〕55號文件精神,切實做好黃山學院2018年專升本自主招生工作,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根據安徽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概況
學校全稱為黃山學院,部標代碼為10375,注冊地址為黃山市屯溪區西海路39號(郵編245041)。黃山學院為公辦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上級主管部門是安徽省教育廳,培養包括普通本科生、成人高等教育及外國留學生等在內的各類專門人才。學校有南、北2個校區。
注:本次考試報名、考試均在南校區(黃山市屯溪區西海路39號)。
二、招生機構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校黨委、行政統一領導下,成立以黃山學院黨委書記為組長,分管招生副院長、紀委書記為副組長,招生辦、監察審計處、旅游學院、教育科學學院、經濟管理學院和文學院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專升本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由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
三、招生計劃
專業 | 人數 | 招生類別 |
旅游管理專業(本科) | 60(其中退役士兵計劃1人) | |
財務管理專業(本科) | 60(其中退役士兵計劃1人) | 財經大類 |
學前教育專業(本科) | 60(其中退役士兵計劃1人) | |
漢語言文學專業(本科) | 60(其中退役士兵計劃1人) |
四、招生對象
(一)安徽省各級各類高等學校(包括在皖部屬高等學校、省屬普通高校以及經過批準舉辦普通高等職業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應屆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層次畢業生;
(二)我省具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關于退役士兵政策,詳見文件《安徽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落實好大學生入伍政策的通知》(皖教學〔2016〕3號)
五、報名、資格審核
(一)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
2018年5月2日-3日(8:30-11:30,14:30-17:00)
報名地點:黃山學院招生辦(南校區行政樓B樓3樓)
報名費:120元/人(按物價部門核定標準收取)
報名材料:
我省應屆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層次畢業生報名時需攜帶以下材料: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專升本招生報名信息表一份。
安徽省具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報名時需攜帶以下材料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3.一寸彩色證件照2張,4.退伍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二)資格審核
報名同時通過安徽省教育廳相關信息平臺對申請人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審核。
(三)5月11日8:30—11:30、14:30-16:30到黃山學院招生辦(南校區行政樓B樓3樓)領取準考證。
六、考試
(一)考試方式:考試工作由黃山學院負責組織實施。
(二)考試科目:見下表。
2018年黃山學院專升本自主招生考試科目
專業 | 公共課 | 專業課 | 技能測試 |
旅游管理 | 英語 | 旅游學、管理學 | 無 |
財務管理 | 語文 | 西方經濟學、會計學 | 無 |
學前教育 | 教育學、心理學 | 鋼琴彈唱 | |
漢語言文學 | 中國古代文學 | 無 |
(三)考試內容:參照黃山學院制定的考試大綱(見附件)
公共課150分。旅游管理專業、財務管理專業、漢語言文學專業專業課200分,總分350分。學前教育專業專業課和技能測試(專業課200分、技能測試50分)共250分,總分400分。
(四)考場:設在黃山學院南校區。
(五)考試時間:2018年5月12日-13日
12日上午(9:00—11:00):公共課
12日下午(14:30—17:00):專業課
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 ):技能測試
(六)成績查詢
考生可于2018年5月17日以后登錄黃山學院校園網查詢本人的考試成績。考生如對本人考試成績有疑問,可在5月18日前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考生申請查分,須持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到黃山學院招生辦填寫《查分申請表》后查分。查核考分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統,如有誤,將予以更正。對于答題評分寬嚴等問題,不屬查核更正范圍。查分過程中,學校紀委全程參與。黃山學院于5月19日上午組織統一查分,5月19日14:30-16:00對有誤的進行反饋,無誤的將不另行通知。
七、免試
獲得省教育廳主辦的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高職組)一等獎或教育部主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高職組)三等獎及以上的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報考相應專業,經黃山學院面試通過,可直接錄取,其中面試比例不超過招生總人數的10%;高職(專科)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職學業后參加普通本科專升本考試,實行計劃單列。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高職(專科)畢業生,或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后,報考相同或相近專業,經過黃山學院面試通過,可直接錄取。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3號)的規定執行。
符合條件的考生,在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核后,于5月3日11:30前提交《2018年黃山學院專升本自主招生考試免試申請表》,交驗獲獎證書或原始材料原件(交復印件一份)(逾期不提出申請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獲得免試資格的考生,于2018年5月4日9:30-11:30在黃山學院面試(逾期不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合格,經公示無異議后直接錄取。
申請免試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寫內容必須準確真實,如弄虛作假,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及責任由考生自負。
未通過審核或面試的考生仍可參加5月12日的考試。
八、錄取
根據省有關文件要求及實施細則,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由學校統一組織錄取,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考生:
(一)優先錄取免試且面試合格的考生。
(二)線上合格考生(專業課按1:2劃定資格線且最低不得少于100分),分專業根據其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按計劃錄滿60人為止(含免試面試合格考生)。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專業課成績排序,若仍相同則并列60名的全部錄取(若超過該專業招生計劃則需報教育廳審批后錄取)。對于放棄擬錄取資格的考生,在參加考試的合格考生中根據高分到低分原則擇優錄取。
(三)各專業錄取的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四)擬錄取學生名單在本校網站公示一周后報省考試院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有關工作于5月28日前完成。考生可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或黃山學院網站查詢錄取結果,學校統一發放錄取通知書(預計6月發放錄取通知書)。
九、學籍學歷管理及待遇
(一)普通專升本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執行。
(二)普通專升本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由黃山學院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按照《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高等學校學歷證書規范管理的通知》(教學〔2002〕15號)精神,專升本學生畢業證書的內容須填寫“在本校××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三)普通專升本學生的學費標準與普通本科相應專業學費標準相同,按國家或安徽省有關規定執行。
(四)普通專升本學生畢業時,執行國家本科畢業生的有關就業政策。
十、報到與入學
(一)新生報到
獲黃山學院錄取的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憑錄取通知書和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到黃山學院報到,報到時不能提供高職(專科)畢業證書且比對學籍系統未按時畢業的考生將取消入學資格。
(二)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后,將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身體健康情況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標準,進行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考生,故意隱瞞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三)違規處理
考生本人應誠實守信,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四)學籍管理按現行高等教育學生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在校期間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的有關政策待遇。
(五)學校對品學兼優和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實行一系列獎勵和資助政策,采取獎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政策。
十一、咨詢電話:0559-2546568
十二、監督機制:錄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選拔原則,由校紀委、監察審計處負責全過程的監督。申訴電話:0559-2546598
黃山學院招生辦公室
2018年4月10日
附件3 黃山學院2018年專升本招生專業課考試及技能測試綱要.doc
附件4 黃山學院2018年專升本自主招生考試免試申請表.doc
附件5 黃山學院2018年專升本自主招生考生查核成績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