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學院2018年在閩藝術類本科招生錄取規則
為了保證2018年在閩藝術類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關于2018年普通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繼續實施“一檔多投”錄取模式改革工作的通知》(閩考院普〔2018〕7號)要求,經湖南商學院普招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通過。特制訂如下錄取規則。
第一條 湖南商學院今年有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三個藝術類專業在閩招生。
第二條 考生參加湖南商學院組織的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
第三條 考生專業統考成績符合福建省要求。
第四條 考生文化成績達到福建省規定的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第五條 學校在考生政治思想考核和體檢合格的基礎上,依據綜合成績排名擇優錄取。綜合成績=專業校考成績×70%+文化成績×30%。
第六條 預錄取排序時,在綜合成績相同的條件下,參照專業校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依次排序。
湖南商學院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