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師范大學2015年春季高考學校測試(面試)考場規則
1.考生憑本人《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統一考試筆試考試通知單》和二代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上海師范大學徐匯校區第四教學大樓(文馨樓)(桂林路100號東部校區)報到。考生遲到15分鐘,不準進入大樓。
考生應當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
2.考生須參加三個環節的測試:小組活動環節(繪本角色扮演)、個別面談和才藝展示。才藝展示的具體項目,由考生在網上選擇考試時間的同時選擇確定。
3.才藝展示考試,選擇簡筆畫的須自備繪畫工具(鉛筆、橡皮、彩色鉛筆、彩色水彩筆等);器樂表演的除鋼琴外樂器自帶;舞蹈表演的自備音樂伴奏(u盤)。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等)。
4.才藝展示選擇簡筆畫的考生,先參加簡筆畫考試。然后和其他考生一起,按照考試須知(考試單)的考試流程,根據抽簽號的先后次序進行考試。
5.面試期間考生不得向評委講述自己的姓名、學校等個人信息。
6.參加簡筆畫考試的考生,考生信息寫在規定的地方,在試卷的規定的區域答題。不得在試卷的其他地方做任何標記。
7.考生在考場(或候考室)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傳抄試題,不準將試卷或者草稿紙等到帶出考場。
8.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當立即結束考試,經評委或工作人員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
9.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