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2015年面向藏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章程
根據我省高等職業院校開展單獨招生工作統一部署和《四川省2015年高職院校面向藏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我院2015年面向藏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章程。
一、實施原則
2015年面向藏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采取“知識+技能”的考核辦法,實行“單列計劃、單獨命題、單獨考核、單獨錄取”。
二、招生對象、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一)招生對象:符合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考報考條件的“9+3”學校2012級藏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計劃應屆畢業生。
(二)招生專業:
2015年“9+3”單獨招生專業
編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收費標準 |
招生類別 |
備注 |
1 |
520108 |
道路橋梁工程技術 |
5500 |
土木水利類 |
|
2 |
580406 |
汽車整形技術 |
4100 |
加工制造類 |
|
3 |
620505 |
物流管理 |
3700 |
財經商貿類 |
|
4 |
520101 |
公路運輸與管理 |
3700 |
財經商貿類 |
須參加專業面試 |
(三)招生計劃:教育廳按實際參加考核人數的75%單獨下達。
三、報考條件及方式
(一)報考條件
符合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考報考條件的“9+3”學校2012級藏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計劃應屆畢業生。同時考生還應符合所報考招生院校單獨招生的專業要求,所有考生均應參加2015年普通高考報名,并取得考生號。
(二)報考方式
1.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應于3月18日8:00至3月29日24:00前,登陸學院招生在線“單獨招生”欄目,點擊“單獨招生報名”進行網上報名。
2.專業志愿設置:根據專業大類對口原則,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
3.考生須按提示上傳JPG格式1寸證件照、大小為10-20K的電子照片。學院將根據報考者所傳照片質量進行審查,上傳照片審查不合格的考生,應按提示要求重新上傳。
4.報名表填寫完成后,考生須按提示繳納單招報名費(130元/人),繳費成功后即完成報名。繳費截止時間:2015年3月29日24:00前。
5.考生來校辦理考試手續時須攜帶以下材料:
(1)《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藏區“9+3”單獨招生考試報名表》,報名表在報名系統中生成打印。
(2)二代身份證原件。未攜帶二代身份證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3)申請錄取照顧政策的考生,須攜帶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于4月10日至招生就業處進行資格審查。
(三)資格審查
考生報名結束后,學院到省教育考試院核準考生基礎信息,并在學院招生在線公布基礎信息核準無誤的考生名單。基礎信息核準無誤的考生方可參加考試。
四、考試方式、內容、時間及地點
(一)考試方式
文化知識綜合筆試(150分)+技能測試或專業面試(150分),總分300分。
(注:專業面試僅面向“招生計劃表”中已標注“須參加專業面試”的專業,參加專業面試則無須參加專業技能測試)。
(二)考試內容
1.文化基礎綜合筆試
考試內容為德育、語文、數學三部分合卷考試,總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語文60分、數學30分。參照《2013年藏區鄉鎮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2010級應屆“9+3”畢業生筆試考試大綱》命題。
2.技能測試
學院按照技能測試大綱要求對考生進行技能測試。
2015年“9+3”單獨招生專業技能測試大綱
編號 |
系 |
招生專業 |
中職類別 |
技能測試要點 |
1 |
道路與橋梁工程系 |
道路橋梁工程技術 |
土木水利類 |
3月5日前在學院招生在線“單獨招生”欄目“單招方案”中公布 |
2 |
汽車工程系 |
汽車整形技術 |
加工制造類 |
|
3 |
運輸工程系 |
物流管理 |
財經商貿類 |
|
4 |
運輸工程系 |
公路運輸與管理 |
財經商貿類 |
3.專業面試
專業面試主要考查考生形象氣質、語言表達、臨場反應、專業知識,總分150分。
(1)考試形式:面試。
(2)考試內容:3月5日前在學院招生在線“單獨招生”欄目“單招方案”中公布面試要求。
(三)考試時間
2015年單獨招生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表
日 期 |
時 間 |
科 目 |
2015年4月11日 |
9:00-11:30 |
文化知識綜合筆試 |
13:00-18:00 |
技能測試或專業面試 |
(四)考試地點
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成都市溫江區柳臺大道東段208號)。
五、招生錄取
(一)考試成績
總成績=文化考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或專業面試成績。
(二)政考、身體素質合格,且各項考試成績均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參考人數和考生分數的具體情況,按照招生計劃,分專業劃定控制線)的考生,采取“根據志愿,從高到低” 擇優錄取。對考生進行排序時,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文化考試成績排序,如位次仍相同,則按單科順序及單科分數高低排序:語文、數學、德育。
(三)各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招生在線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學院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免試錄取
學生在校期間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或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以及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的考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請,免試進入對口專業學習。擬免試錄取名單隨擬錄取名單一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審定后,辦理錄取手續。
七、工作進程安排
時間 |
工作內容 |
3月1日前 |
公布單獨招生章程。 |
3月5日前 |
公布技能測試考綱、專業面試要求。 |
3月18日8:00 —29日24:00前 |
登陸學院招生在線 “單獨招生”欄目,點擊“單獨招生報名”進行網上報名。 |
3月30日-4月1日 |
學院將考生報名信息送省教育考試院審核。 |
4月7日 |
公布經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基礎信息無誤的考生名單,考生須再次登錄查詢是否已通過審核。 |
4月10日 8:30—16:00 |
1.考生報到。 2.申請錄取照顧(詳見“錄取”)的考生,須在學院招生就業處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3.核發準考證,考生熟悉考場。 |
4月11日 |
文化考試、專業技能測試、專業面試。 |
4月15日 |
查詢成績。如需復查成績,請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證原件到招生就業處申請查詢。 |
4月16日前 |
上報擬錄取名單。 |
4月20-26日 |
1.公布最低控制線。 2.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期7天)。 |
4月29日 |
學院將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 |
5月15日前 |
寄發錄取通知書。 |
八、自我約束機制及違規處理
(一)學院成立以書記、院長為組長的藏區“9+3”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藏區“9+3”單獨招生工作的領導,全過程由學院紀檢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學院藏區“9+3”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以及程序規范、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三)學院藏區“9+3”單獨招生工作實行“招考分離”原則。
(四)凡有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報考的學院職工,不得參與當年藏區“9+3”單獨招生考試考務和錄取工作。
(五)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院提出申請,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報考藏區“9+3”單獨招生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藏區“9+3”單獨招生報名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家庭戶籍所在地。
(六)凡在藏區“9+3”單獨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四川省教育廳和四川省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檔案。
(七)考生被學院正式錄取后,與高考普招和對口招生錄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對口高職招生考試及錄取。
(八)新生注冊和復查。經學院藏區“9+3”單獨招生所錄取的考生,須在錄取通知書注明的時間內到校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九、其他事宜
(一)已錄取進入學院學習的藏區“9+3”學生,不再享受藏區“9+3”中職免費教育政策,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均按照四川省物價局和省教育廳統一批準文件執行。
(二)考生被學院錄取后,不得轉入其它學校;進校后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
(三)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為準,最終解釋權歸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十、學院單獨招生負責部門及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溫江區柳臺大道東段208號郵政編碼:611130
咨詢電話:028-82680050 82690045 82690046(傳真:82690045) 監督電話:028-8268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