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學2018年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2018〕11號)要求,山東大學2018年面向山東省開展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著力選拔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
一、報名條件
通過山東省2018年夏季高考報名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考生可報名參加山東大學綜合評價招生:
1.思想品德、社會實踐表現良好,高中三年參加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社區服務和1周社會實踐,并完成15學分的研究性學習任務;
2.高中階段各科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不少于10A;選修課程學習情況良好,獲得6個以上學分;
3.高中階段歷次期末考試成績及高考一模成績原則上要達到年級前10%;學生在思想品德、藝術體育、科技創新等方面表現突出者可適當放寬。
二、招生計劃和專業
山東大學2018年在山東省綜合評價招生計劃180人,專業如下:
專業名稱 | 招生計劃 | 科類 | 備注 |
化學類 | 10 | 理工 |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10 | 理工 | |
機械類 | 20 | 理工 | |
材料類 | 20 | 理工 | |
能源動力類 | 20 | 理工 | |
電子信息類 | 20 | 理工 | 青島校區 |
自動化類 | 20 | 理工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20 | 理工 | 青島校區 |
旅游管理類 | 10 | 文史 | |
10 | 理工 | ||
護理學 | 10 | 文史 | |
10 | 理工 |
注:各專業招生計劃根據生源情況可適當調整。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5月7日-5月17日;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綜合評價報名系統(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報名,按要求填寫信息。
2.考生按要求上傳各類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各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單、高考模擬考試成績單、中學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等報名條件規定的所有成績證明;
(2)各類獲獎證書及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證明。
以上材料均通過報名平臺上傳,無需寄送紙質材料。中學須對上述材料真實性負責,上傳的材料除各類證書原件外,均需中學蓋章,并由校長簽字。
3.材料初審:山東大學組織專家對報名材料進行審核,根據考生報名條件及所在中學生源質量進行綜合評價,擇優確定參加山東大學考核名單,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和山東大學網站予以公示。
4.學校考核:根據生源情況,采用面試或筆試、面試形式考核,重點考察學生的科學精神、創新素質及綜合素養。
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5.公布資格考生名單:山東大學根據學校考核成績按文理科招生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資格考生名單,并予以公示。
四、錄取辦法
1.考生高考成績必須位于2018年山東省普通高校文科前5000名或理科前15000名。
2.獲得資格且高考成績符合條件的考生,按照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要求在提前批次填報志愿。
3.對進檔考生,山東大學按照綜合成績“分數優先”原則安排專業。考生填報專業原則上須服從調劑,若達不到報考專業錄取線且專業不服從調劑將做退檔處理(護理學專業只招收有專業志愿的考生)。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高考總分、山東大學考核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綜合成績=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滿分100分)×70%+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
五、其它
1.山東大學2018年山東省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在山東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小組的領導下實施,材料審核、資格認定及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2.山東大學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和輔導等工作。若發現以山東大學名義進行非法咨詢、輔導、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或個人,山東大學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3.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全過程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如有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并按教育部和山東大學相關規定處理。
4.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將依照相關規定取消其綜合評價招生相應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照相關規定取消其高考相應資格。
5.本簡章如有與教育部2018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之處,以教育部有關政策為準。
6.聯系方式:
地址: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山東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編:250100
網址:http://www.bkzs.sdu.edu.cn
E-mail:sdbkzs@sdu.edu.cn
咨詢電話:0531-88364787;傳真:0531-88564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