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關于2017年上海高考招生選考科目要求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上海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高校在上海、浙江對學生提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要求和制定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針對2017年在滬高招制定如下各專業(類)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的要求,經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審定后,現公布如下:
專業(類)名稱 |
選考科目要求 |
核工程與核技術 |
物理 |
數學類 |
物理,化學 |
經濟學類 |
物理,化學 |
經濟管理試驗班 |
物理,化學 |
自然科學試驗班 |
物理,化學 |
技術科學試驗班 |
物理,化學 |
軟件工程 |
物理,化學 |
保密管理 |
物理,化學 |
臨床醫學(8年制) |
物理,化學 |
臨床醫學(5年制) |
物理,化學 |
基礎醫學 |
物理,化學 |
法醫學 |
物理,化學 |
預防醫學 |
物理,化學 |
公共事業管理 |
物理,化學 |
藥學 |
物理,化學 |
歷史學類 |
歷史,政治,地理 |
社會科學試驗班 |
物理,政治,歷史 |
法學 |
物理,政治,歷史 |
哲學類 |
物理,化學,歷史 |
護理學 |
物理,化學,生命科學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不限 |
英語 |
不限 |
俄語 |
不限 |
德語 |
不限 |
法語 |
不限 |
日語 |
不限 |
朝鮮語 |
不限 |
新聞傳播學類 |
不限 |
新聞學(武警班) |
不限 |
復旦大學招生辦公室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21-55666668
咨詢時間:2015年2月2日至2月13日(工作日),每天9: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