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2018年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堅持立德樹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結合浙江大學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浙江大學2018年依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具體要求,在浙江省繼續實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探索與浙江高考綜合改革方案相銜接、基于“兩依據一參考”的綜合評價錄取機制,著力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
一、招生對象
符合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通過各科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無不合格科目),高中期間綜合素質評價中品德表現終評等第為“優秀(A)”或者“好(B)”,學科特長突出,專業意向明確,身心健康,品學兼優,全面發展的優秀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浙江大學2018年在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總計劃700名。按專業招生,各專業招生計劃、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及筆試科目詳見下表。
招生專業 | 招生計劃 | 高考選考科目 | 筆試科目 |
哲學 | 10 | 不限 | 語文、數學、英語 |
政治學與行政學 | 7 | 不限 | |
國際政治 | 7 | 不限 | |
社會學 | 13 | 不限 | |
信息資源管理 | 5 | 不限 | |
行政管理 | 5 | 不限 | |
農林經濟管理 | 4 | 不限 | |
勞動與社會保障 | 5 | 不限 | |
土地資源管理 | 5 | 不限 | |
教育學 | 18 | 不限 | |
公共事業管理 | 14 | 不限 | |
漢語國際教育 | 7 | 不限 |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7 | 不限 | |
機械工程 | 10 | 物理 | 數學、英語、物理 |
工業工程 | 8 | 物理 |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12 | 物理 |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12 | 物理 | |
自動化(控制) | 8 | 物理 | |
信息工程 | 8 | 物理 |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8 | 物理 | |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 8 | 物理 | |
生物醫學工程 | 10 | 物理 |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10 | 物理 | |
自動化(電氣) | 8 | 物理 | |
土木工程 | 8 | 物理 | |
水利水電工程 | 10 | 物理 | |
交通工程 | 5 | 物理 | |
城鄉規劃(5年) | 5 | 物理 | |
建筑學(5年) | 5 | 物理 | |
工程力學 | 10 | 物理 | |
飛行器設計與工程 | 10 | 物理 | |
數字媒體技術 | 10 | 物理 | |
工業設計 | 6 | 物理 | |
物理學 | 6 | 物理 | |
電子與計算機工程(中外合作辦學) | 15 | 物理 |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 | 22 | 物理 | |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辦學) | 40 | 物理 | |
機械工程(中外合作辦學) | 40 | 物理 | |
車輛工程 | 7 | 物理或化學 | |
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 | 8 | 物理或化學 | |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 6 | 物理或化學 | |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 8 | 物理或化學 | |
地球信息科學與技術 | 5 | 物理或化學 | |
地理信息科學 | 5 | 物理或化學 | |
大氣科學 | 7 | 物理或化學 | |
資源環境科學 | 10 | 物理或化學 | |
醫學試驗班(8年本博連讀) | 15 | 物理或化學 |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12 | 物理或化學 | 數學、英語、化學 |
生物工程 | 8 | 物理或化學 | |
制藥工程 | 8 | 物理或化學 | |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 10 | 物理或化學 | |
化學 | 10 | 物理或化學 | |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 | 7 | 物理或化學 | |
地質學 | 13 | 物理或化學 | |
生物科學 | 12 | 物理或化學 | |
生物技術 | 10 | 物理或化學 | |
生態學 | 12 | 物理或化學 | |
環境科學 | 10 | 物理或化學 | |
環境工程 | 6 | 物理或化學 | |
醫學試驗班類(“5+3”一體化培養) | 6 | 物理或化學 | |
臨床醫學(5年) | 10 | 物理或化學或生物 | |
預防醫學(5年) | 15 | 物理或化學或生物 | |
藥學 | 10 | 物理或化學或生物 | |
藥物制劑 | 10 | 物理或化學或生物 | |
生物醫學(中外合作辦學) | 44 | 物理或化學或生物 | |
生物信息學(中外合作辦學) | 15 | 物理或化學或生物 |
注:錄取到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入學后進入海寧國際校區學習(四年),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學位)要求者,將獲得浙江大學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美國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校區學士學位證書或英國愛丁堡大學的學士學位證書。學費標準:12萬元/人·學年,住宿費8千元/人·學年。
三、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登錄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網(http://zdzsc.zju.edu.cn),點擊“在線報名”,進行網上注冊,獲取報名號。憑報名號和身份證號碼登錄,按要求完整準確地填寫各項申請信息,完成報名。
2.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5月19日-5月24日。
3.志愿填報要求:考生可根據專業意向及選考科目最多可填報不超過66個專業志愿,所填專業志愿必須滿足選考科目要求,否則視為無效志愿。
4.申請材料提交及準備:
①《浙江大學2018年“三位一體”申請表》:按要求在線填寫、提交并打印。紙質申請表須考生本人和監護人簽名且所填內容必須經中學審核認定、加蓋中學公章。紙質申請表信息必須與報名系統一致。
②考生須登錄“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點擊“信息查詢”—“ 學業考試最終成績”,將學業考試最終成績、高考英語成績、選考最終成績打印或相關頁面截屏后掃描(或拍照)上傳(單個文件大小不超過3M)。
③《個人陳述》要求考生本人親筆手寫。個人陳述主要闡述考生報考浙江大學理由,對報考專業認識度和個人未來發展規劃,高中階段考生的學科特長表現,獲省級(含)以上個人榮譽、獲獎情況,字數不超過800字。
④高中階段獲省級(含)以上獲獎、個人榮譽證書復印件。
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紙質申請材料。但面試時務必攜帶上述紙質申請材料(按上述順序依次裝訂,無需另加封面)。申請材料②必須在報名系統上傳。
四、選拔程序
(一)初審
學校將組織專家組,根據考生所報專業,結合考生品德表現、學科基礎要求、學習成績等方面情況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按專業招生計劃1:6左右的比例,于5月26日前確定初審通過名單及面試專業,并在報名系統公布。
初審通過考生須于5月27日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網址:http://pgzy.zjzs.net:8011/),網上確認是否參加浙江大學測試和錄取。未進行網上確認的考生,視作放棄浙江大學測試和錄取資格。
(二)綜合測試:通過初審的考生須參加浙江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綜合測試,包括筆試、面試。
1.筆試
時間:2018年6月10日18:30-21:30。
地點: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具體詳見準考證。
參加筆試的考生須按要求在報名系統及時打印準考證,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參加筆試。
2.面試
時間:2018年6月中旬。
地點:浙江大學(具體時間、地點以浙江大學本科招生網后續通知為準)。
考生必須攜帶紙質申請材料、有效身份證、考生告知書(在打印筆試準考證時會同時打印告知書,考生和監護人務必同時在告知書上簽名)參加面試,現場遞交申請材料及考生告知書。
浙江大學綜合測試成績由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2:1的比例折合,綜合測試滿分100分。
(三)入圍資格考生名單公布
6月21日前浙江大學將根據考生綜合測試成績,按不超過專業招生計劃數5倍的比例確定入圍資格考生名單,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五、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18年5月19日至24日。
2.查詢初審結果時間:2018年5月26日。
3.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上確認時間:2018年5月27日。
4.打印準考證時間:2018年6月5日-10日。
5.筆試時間:2018年6月10日18:30-21:30。
6.面試時間:2018年6月中旬。具體時間和地點將在浙江大學本科招生網最新公告欄目公告。
7.入圍資格考生名單公布:2018年6月21日前。
六、錄取辦法
1.“三位一體”錄取考生的高考投檔成績必須位于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成績的前10%(含)以上。
2.根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占60%、浙江大學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占30%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占10%計算形成考生綜合總分,滿分100分。
綜合總分=(高考投檔成績÷750×100)×60%+浙江大學綜合測試成績×30%+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10%
其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如下:10門科目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政治、技術等各科成績按A=10分、B=9分、C=8、D=6分折算,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各科折算成績,滿分為100分。
3.按專業、考生綜合總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在2018年6月25日前完成錄取,按教育部要求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若考生綜合總分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高考投檔成績、浙江大學綜合測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被浙江大學“三位一體”正式錄取考生不再參加其他學校志愿填報和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浙江省統一高考志愿填報和錄取。
七、其他
1.浙江大學2018年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學招生工作小組的領導下實施,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小組審定。
2.學校選拔錄取工作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確定“三位一體”入選考生名單。浙江大學將按照教育部要求公示相關名單。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選拔錄取工作的監督,測試過程全程錄像。
3.按“三位一體”專業錄取的考生,學生進校后前半年不再參加主修專業確認。半年以后如申請轉專業,高考分數必須高于轉入專業在浙江省普通批次的提檔分,且選考科目符合轉入專業要求。中外辦學專業與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之間不能互相轉專業。
4.按“三位一體”專業錄取的考生,被選拔進入竺可楨學院學習的,享受竺可楨學院相關培養平臺的政策。
5.考生申請參加浙江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選拔,即視為對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及浙江大學各項相關規則的認可。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浙江大學相關規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申請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浙江大學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6.本招生簡章解釋權屬于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八、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東1A126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10058
咨詢電話:0571-87951006
傳真號碼:0571-88981979
監督舉報電話:0571-88981497(紀檢部門)
電子信箱:zsc@zju.edu.cn
招生網址:http://zdzsc.zju.edu.cn
浙大主頁:http://www.zju.edu.cn
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