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學2018年綜合評價錄取初審合格考生加分獎項公示
按照江蘇省教育廳關于綜合評價錄取相關規定,根據南通大學2018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簡章,學校組織專家組對初審合格的2702名考生的加分獎項材料進行審核,經南通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現將初審合格考生的加分獎項予以公示(見附件),公示日期為5月22日起至5月31日止。相關說明如下:
一、公示內容中的競賽加分項目及等級由南通大學招生本科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家委員會予以認定,同類型(學科)獲獎只記最高獎,不累計加分,不同類型(學科)累計加分,考生條件分滿分為20分。“考生條件分”計算方法具體見下表:
高中階段競賽獲獎 | |||
賽事名稱 | 分數 | ||
奧林匹克學科競賽 (數學、物理、化學) | 省級賽區一等獎及以上 | 20 | |
奧林匹克學科競賽 (生物學、信息學) | 15 | ||
奧林匹克學科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 | 省級賽區二等獎 | 10 | |
省級賽區三等獎 | 5 | ||
高中階段學業水平成績 | |||
必測科目等級 | 分數 | ||
4A | 5 | ||
3A | 3 | ||
2A | 2 | ||
1A | 1 |
二、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文件精神,對于偽造材料的,一經查實,由相關部門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對公示獎項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南通大學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南通市嗇園路9號南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26019
招辦電話兼傳真:0513-85012170
監督電話:0513-85012062
附件:南通大學2018年綜合評價錄取選拔初審合格考生加分獎項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