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經濟學院2015年對口單獨考試招生報名通知
報名資格
按瓊教〔2015〕2號文件精神,在我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的應往屆畢業生;或在我省三年制中等職業學校就讀并修完一、二年級規定課程的二年級學生(符合錄取相關條件的,保留入學資格一年,2016年9月才可入學就讀);或戶籍在我省,在省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我省普通高中畢業的往屆畢業生;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在我省從業一年以上(從2015年8月31日往前推算)的務工人員均可報名。
報名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所有考生提交);
2.本人的戶口簿原件、復印件(在我省有戶籍的考生提交);
3.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往屆考生和務工人員提交);
4.畢業證明(應屆考生提交);
5.在校二年級學生證明(在讀二年級考生提交);
6.學籍材料(往屆考生提交);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屆考生和務工人員提交);
8.單位從業證明(務工人員提交);
9.獲獎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復印件(申請免試入學的考生提交);
10.職業技能證書原件、復印件(申請免職業技能測試的考生提交)。
報名須知
我院2015年對口單獨考試實行院校現場報名和考試局網上報名的辦法,具體步驟如下:
1、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學院現場報名,提交報名材料,用二代身份證提供電子照片,填寫報名表。
2、由報考院校指導考生,登錄海南省考試局網站(http://ea.hainan.gov.cn),進入“2015年海南省高等職業學校對口單獨考試招生報名系統”,按照系統指示的程序填報本人的報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3、考生到報考學校指定的地點提交報名材料,確認報名和志愿信息,接受報名點對報名材料的審查。
4、繳納考試費,領取《準考證》。
5、考生交納考試費后如放棄考試,所交納的費用不予退還。
時間安排
1、 學校報名日期:
2015年1月15日至3月15日
2、網上報名日期:
2015年3月16日8:00至20日17:30
3、現場確認時間與地點:
2015年4月8日8:30到9日17:00到海口桂林洋大學城海口經濟學院就業指導中心大樓招生辦公室。
4、考試時間:2015年4月12日
上午9:00-11:30筆試;
下午14:30-17:30職業技能測試、
5、地點:海口桂林洋大學城海口經濟學院
考試安排
1、文化知識部分采取紙筆考試的方式,考試內容為我省中職學校所開設的《語文》、《職業道德和法律》和《職業生涯和規劃》三門課程的基本知識。《語文》科卷面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60分鐘。《職業道德和法律》和《職業生涯和規劃》兩科采取分科、合卷、合場的考試辦法,兩科卷面滿分為100分,各占50分,考試時間共60分鐘。
2、考試指定教材:《語文》(基礎模塊)上、下冊,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職業道德和法律》,人民教育出版社、課程教育研究所、思想政治課程教材研究開發中心編著,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職業生涯和規劃》,楊君芳、姚裕群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
3、職業技能測試分專業理論和技能操作兩部分內容。專業理論主要考核考生所報專業的理論知識,采取紙筆考試的方式;技能操作主要考查考生掌握所報專業的實際操作能力。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現,招生學校根據專業特點命制試題和組織測試。
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五級(初級)或其他從業資格證書等技能證書且報考相同或相近專業的考生,可以不參加職業技能測試,其成績記為合格。考生在確認報名信息時將所取得的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交報考學校審查。
免試入學
對于獲得由省教育廳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技能大賽三等獎(含)以上的中等職業學校的應往屆畢業生、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且同時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學校畢業生,可按照“本人申請、教育廳審核、招生學校公示、省考試局辦理錄取手續”的辦法免試入學。
錄取與學籍
1、海南省考試局在錄取期間為招生學校辦理相關的錄取手續,并將錄取信息上報教育部備案。
2、經海南省考試局審批后,學院發放對口單獨考試招生錄取通知書;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當年的普通高考,未被錄取的考生如報考普通高考,可以再參加普通高考。
3、錄取結果可通過學院招生辦電話查詢也可通過學院網站查詢。
畢業證及就業報到證
學院實施“雙證制”,學生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考核合格者,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大專學歷證書;畢業時,發放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享受普通高校畢業生人事檔案調取,檔案托管和戶口遷轉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