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工業大學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
一、總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的有關條款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最新規定,確保藝術類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2、學校是一所中央與河南省共建的全日制、公辦高等院校,國標代碼:10463。校址:鄭州市高新技術開發區蓮花街100號(蓮花街校區、鄭州市嵩山南路140號(嵩山路校區)、鄭州市中原西路195號(中原路校區)。
二、組織機構
3、學校成立由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4、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具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藝術類招生工作。
5、學校成立由紀檢、監察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察工作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三、招生專業與計劃
6、河南工業大學現有播音與主持藝術、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數字媒體藝術6個藝術類本科專業和播音與主持、藝術設計2個藝術類專科專業。
7、藝術本科專業在河南省以及部分外省市招生,藝術類專科計劃只在河南省內招生。詳細招生計劃以各省市招辦公布為準。
四、招生錄取原則
8、河南工業大學在各省(市、區)不設藝術專業校考考點,錄取藝術類考生專業課均使用各省(市、區)統考成績。
9、報考藝術類本科專業的考生在思想政治考核及體檢合格、專業課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各省規定的藝術本科分數線,按照藝術專業課與高考文化課的綜合分([文化課成績×40%]+[專業課成績×60%],四舍五入小數點后保留兩位),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報考藝術類專科專業的考生,按照河南省專業課統考成績與高考文化課成績直接相加,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藝術類本、專科專業錄取時如果綜合分相同,則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專業課成績也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比較三門課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10、以上專業在云南省錄取時,按照藝術專業課與高考文化課的綜合分([文化課成績÷文化科總分×3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總分×70],四舍五入小數點后保留兩位),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果綜合分相同,則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專業課成績也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比較三門課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11、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4個專業按設計學類大類招生。
五、附則
12、考生外語語種不限,但入學后河南工業大學只提供英語教學,不設其它小語種教學。
13、收費標準:藝術類本科5700元/生·年;中外合作辦學藝術類專科專業學費12000元/生·年,住宿費根據宿舍情況800-1100元/生·年(收費標準以2018年河南省招辦《招生考試之友》公布的數據為準)。
14、新生入學一個月內,學校進行全面入學資格復查,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15、若以上規則與考生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投檔和錄取規則相違背,則以考生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為準。
16、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