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華中師范大學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在湖南省錄取規則的說明
根據《湖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湘教發〔2017年〕35號)中的相關內容,經華中師范大學招生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華中師范大學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認可湖南省專業統考成績,采用平行志愿方式,在投檔考生中,按照湖南省平行志愿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特此說明。
以上內容作為《華中師范大學2018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招生簡章》的補充說明,錄取的其它規則執行簡章中的相關規定。
華中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