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宜春學院2018年藝術類專業福建省錄取規則的公告
福建省考生:
歡迎報考宜春學院及宜春學院藝術類專業!
根據福建省藝術類專業一檔多投規則,現將宜春學院2018年藝術類專業福建省錄取規則公示如下:
藝術類專業承認福建省統考(聯考)成績,專業成績合格且達到當地省(區、市)規定的相應層次文化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以上者,分文理排序,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和書法學專業除外);專業成績相同情況下,文化優先。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折算后的綜合分從高到低錄取,綜合分=專業分+文化分×40%。
書法學專業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文化成績相同情況下,專業優先。
美術類專業(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所含四個專業計劃通用,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兼顧考生個人專業志愿的原則錄取;若生源省份按折算后的綜合成績投檔,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安排專業。
宜春學院招生就業處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