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學院2018年在閩藝術類本科招生錄取規則
為了保證2018年在閩藝術類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關于2018年普通高校藝術類本科招生繼續實施“一檔多投”錄取模式改革工作的通知》(閩考院普【2018】7號)要求,經麗水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特制定如下錄取規則。
一、麗水學院在閩招生的美術類、音樂類、攝影類各本科專業,均承認福建省2018年該類別的藝術省統考成績。三個類別分別公布計劃分別錄取。
二、錄取模式為分專業一檔多投。
三、錄取時按綜合分從高到低錄取。綜合分按如下公式折算。
1.美術類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4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60%;
2.音樂、攝影類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3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70%.
四、綜合分相同,考生先后按專業統考成績、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等單科成績排序。
麗水學院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