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察學院2018年公安專業招生“政治考察”注意事項
湖南警察學院2018年公安專業招生
“政治考察”注意事項
1、6月30日前,報考考生應在湖南警察學院官網首頁(“公告通知”欄或“招生信息”欄)、“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或湖南省公安廳門戶網站“湘警網”自行下載《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政治考察表》(以下簡稱“政治考察表”)。
2、該表須用A4紙正反面打印、貼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照片,考生須完整填寫個人信息(審查內容項由公安機關填寫,考生不得填寫,涂改無效)。
3、各市州公安局在收到省廳提供的面試入圍考生名單后,將考生名單分傳到考生戶籍所在縣級公安機關,由縣級公安機關根據戶籍信息,將考生名單分發到考生戶籍所在轄區派出所。考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根據名單對本轄區對象進行政治考察。考生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人戶籍與考生不一致的,由相關派出所和當地公安機關配合考生戶籍地派出所開展工作。
4、7月1日左右接面試組工作人員通知,進入面試名單后,考生須在7月2日前(含7月2日)將填寫的“政治考察表”送至考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進行政治考察(省公安廳已就報考公安院校公安專業考生政治考察相關事項向省內各級公安機關下發專門通知,政治考察期間節假日安排專人負責),并留下聯系方式,配合考生戶籍地派出所開展工作。“政治考察表”由考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遞送到所在區縣公安機關。區縣公安機關簽署意見后送所在市州公安機關審核。市州公安機關匯總后送省廳政治部簽署政治考察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