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藝術職業學院中專及五年一貫制學生資助政策與流程
一、 資助原則
1. 積極推行“獎、助、勤三位一體,聯動助學”的資助政策。
2. 承諾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3. 各項資助政策適用于被學校確認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 資助范圍
中專及五年一貫制高中段經濟困難學生。中國舞(六年制)和舞蹈表演(五年一貫制)男生,另有“雛鷹助飛”資助專項,具體可查詢招生簡章。
三、 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界定程序
1.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報到時將由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門蓋章確認的《浙江藝術職業學院家庭經濟情況登記表》(見附件)交給班主任,系部核查后確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初步名單。
2. 確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填報《浙江藝術職業學院經濟困難學生檔案表》,報附中學生科檔建。
3. 由于變故造成家庭經濟轉困或經濟好轉的學生,可到學校說明情況,經審核后予以增補或刪除。
四、 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方式
1. 勤工助學:設立學校臨時崗位和固定崗位,以及勤工助學基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優先推薦崗位。學生參加勤工助學以不影響學業為前提,原則上每周不超過10小時,每月不超過40小時,勤工助學報酬按小時計算。
2. 困難資助。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資助。根據評定要求和程序,確認為經濟困難生的,按2000元/年標準資助。
五、 申請流程
1. 勤工助學:向學生處提出申請,經考核優先錄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 困難資助:憑《浙江藝術職業學院家庭經濟情況登記表》向系部提出申請,由附中學生科審核,報省資助中心審批。
六、 未盡事宜,可電話咨詢
咨詢電話:勤工助學(0571—87150064,陳老師)
困難資助(0571—87150087,劉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