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轉專業管理辦法
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
(修訂版)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于浙江省普通本??圃盒W生轉專業的指導意見》(浙教高教〔2012〕165號)和《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學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浙教電傳〔2014〕173號)文件精神,結合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轉專業原則
1.堅持公正、公平、公開原則。
2.基于高職特點,原則上面向三年制學生,第1學期申請的平級轉,第2學期的降級轉。
3.不同學制不能互轉、藝術類生源不能轉入非藝術類招生專業、體育類生源不能轉入非體育類招生專業。
第二條轉專業條件
1.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學院各項規章制度,在校期間沒有受過任何處分。
(2)身體健康,符合國家規定的各項體檢標準。
2.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轉專業:
(1)學生確有專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者。
(2)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院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的專業學習者。
(3)學院《提前招生簡章》所規定允許轉專業者。
(4)經學院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者。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考慮或受理轉專業
(1)入學未滿一學期的,或申請時有不及格科目的(公共選修課除外)。
(2)進入第3-6學期學習的。
(3)正在休學或保留學籍的。
(4)應予退學的。
(5)從外校轉學進入本校學習的。
(6)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在招生時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
(7)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或合作辦學的。
(8)通過學校組織的3+2或五年一貫制(3+2、2+3)升學選拔考試入學的。
(9)跟用人單位簽訂合作意向中途不允許轉入專業的。
(10)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申請轉入同一專業非中外辦學專業的。
(11)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
(12)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在校期間原則上可享受一次轉專業機會。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學??筛鶕嶋H情況予以優先考慮。
第三條轉專業流程
1.每學期第14周前由學院教務處統一公布相關可轉入專業最大計劃數,計劃數由各二級學院提供。
2.申請轉專業學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填報《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轉專業申請表》,并參加轉入專業組織的面試或其他類考核。
3.各二級學院對轉出學生進行相應資格預審查,待申請學期成績匯總無不及格科目且轉入專業考核通過后,做為擬轉專業對象由教務處報院長室審批后予以公示。
4.對于確有專長的學生且不及格科目不高于2門的,由轉出二級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報教務處經院長室審批后與其他轉專業學生一并公示。
第四條轉專業學生管理
1.通過轉入專業相關考核后,擬轉入學生教材可納入相應班級征訂,多余教材由教務處負責退訂。
2.經批準轉專業的學生,應當在修業年限內,完成轉入專業后續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學分,其學費及其他費用按照轉入專業進行繳納,原所學課程成績不予免修(包括軍訓及始學教育等素質學分)。
3.轉專業名單公示期滿且無異議后,轉入二級學院應在第一時間落實專人主動聯系學生辦理后續事宜。
4.學生轉專業一旦成功,不得再轉回原專業學習。學生在校期間只有一次選擇轉專業的機會,需要慎重對待。
5.轉入新專業的學生,原學號不變,新班級編制工作由相關的二級學院落實。
第五條補充說明
本辦法由學校教務處負責具體解釋。電話:0574-86329266
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
二O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