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昌理工學院統招新生落戶須知
新同學:
歡迎你來南昌理工學院深造。現根據公安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同時為了方便學生入校后四年的學習和生活,方便入校后考駕使證、辦理身份證等相關事宜,就戶口遷移及落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入校辦理報到手續后,把統招《錄取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戶口遷移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同時貼一張近一個月之內的身份證照片到身份證復印件上用于公安網掃描)交給系部學工科,由學工科于10月18日前統一到學院戶籍科辦理落戶手續,過期不再辦理。(注:復印件全部用A4紙 )
二、必須使用公安部統一規定印制的帶有防偽標志的新式戶口遷移證,其他式樣的遷移證一律無效。
三、錄取通知書上的姓名必須與戶口遷移證上的姓名一致,否則退回原遷出地進行更改,重新開出戶口遷移證。進校后,姓名、年齡、民族一律不予更改。
四、新生不論年齡大小,是否辦證,戶口遷移證上都必須有正式的身份證編號。無正式身份證編號者不得落戶。
五、遷移證簽發日期須加蓋“派出所的戶口專用章”。未加蓋“派出所的戶口專用章”或加蓋其他印章或看不清楚的無效。
六、遷往地址:
江西省外的,遷至南昌理工學院(或江西省南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英雄大道901號);江西省內的,不需要打印“戶口遷移證”,只要將戶口本拿來用一下即可。
七、請同學們特別注意遷移證上的“姓名”、“民族”及“身份證編號”等內容是否正確,如不正確,請及時在所屬派出所加以更正,自己不得私自涂改,否則《戶口遷移證》作廢。
請你注意以上要求,證件不合格無法辦理落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