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新工科求是班政策及報名、選拔須知
1.設置專業及規模:新工科求是班(以下簡稱求是班)設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生物工程、土木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6個專業,每個專業30人左右,總人數不超過180人。
2.選拔對象:符合當年對應專業選考科目范圍的浙江省一段線及以上的考生、省外本科一批線及以上的理科生。
3.選拔辦法:
1)新生入學后,采取自愿報名,統一筆試(考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客觀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開展學生遴選工作;
2)根據高考成績占50%、筆試成績占25%、面試成績占25%的計算規則確定推薦人選;
3)學生一旦入選,須全部確認轉入上述6個專業中的一個。
4.培養模式:
1)求是班全程采用浙江大學相應專業培養方案,由浙江大學教師承擔核心課程教學任務;
2)求是班學生第一、二學年的數學、物理等公共基礎課以及專業基礎課由浙江大學教師在浙江大學寧波校區(籌)現場授課。第三學年起,到浙江大學本部對應專業進行為期 1-2 年的全程訪問學習;
3)體育、思政等課程在浙江大學寧波校區(籌)按浙江大學本部計劃和大綱進行教學,由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選派優秀教師承擔教學工作。
5.班級管理:求是班學生按專業單獨建立行政班,實行動態管理。建立滾動競爭機制,每學年組織專業考核專家組對求是班學生進行考核,根據考核情況、課程學習成績、科研素質、意志品質等綜合表現,部分不適應求是班學習的學生將分流到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相應專業的普通班繼續學習;求是班之外的同年級學習特別優秀的學生可自愿申請進入求是班,經專業考核專家組考核通過后可補充到求是班學習。
6.評獎評優:求是班學生的個人校設獎學金單列,按照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獎學金評定及管理辦法執行,其獎項名額比例兩倍于其他普通專業。求是班畢業生報考浙江大學寧波校區(籌)研究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7.證書發放:求是班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各項要求,除頒發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外,滿足浙江大學相關專業畢業生學分績點要求的優秀畢業生,頒發浙江大學相關學習經歷證明、浙江大學寧波校區(籌)新工科求是班學習證書。
8.培養目標及與浙大“立交橋”的關系:
1)求是班依托浙江大學優勢學科資源和高水平師資隊伍,立足培養一批具有國際視野、基礎扎實、工程實踐能力突出的創新性應用型人才,學業要求與學習難度均明顯高于相應專業的普通班。
2)求是班學生參加浙大“立交橋”選拔考試的錄取名額不單列,與相應專業的普通班學生一起參與選拔、錄取,具體選拔方式參見《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關于推薦優秀學生轉入浙江大學學習的實施細則》(寧波理工教[2011]247號)文件(http://zsw.nit.net.cn/info/1026/1761.htm)。
9.報名地址及報名截止時間:
符合選拔條件且有意向入讀求是班的學生可登陸學校招生網http://zsw.nit.net.cn下載“2018級新工科求是班報名表”,內容填寫完整后,于8月30日(周四)前將電子報名表發送至學校教務處郵箱jwc@nit.net.cn,并在9月1日(周六)報到當日將書面報名表提交至學校總報到處(注意:報名成功與否以最終收到的書面報名表為準)。
10.統一筆試、面試時間:9月5日-6日
11.錄取規則:
1)求是班按照高考成績50%、筆試成績25%、面試成績25%的計算規則產生綜合成績。其中省外學生的高考成績根據浙江省一段線和所在省份本科一批線比例進行折算。
2)求是班選拔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進行錄取。首先按照第一專業志愿,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第一志愿錄取人數未滿,則從第二專業志愿中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仍有專業未錄滿,則征詢服從調劑考生意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調劑錄取。當錄取過程中出現綜合成績同分情況,則按照折算后的高考成績高低進行排序。
浙江大學寧波校區(籌)
201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