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師范學院2018年優秀高職高專生選拔升本工作實施細則
廣西師范學院2018年優秀高職高專生
選拔升本工作實施細則
為了做好廣西師范學院2018年應屆優秀高職高專畢業生通過選拔升入普通本科院校學習(以下簡稱“優秀高職高專生選拔制”)的工作,根據自治區教育廳《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全區普通高校優秀高職高專生選拔升本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8〕18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結合廣西師范學院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選拔對象
選拔對象僅限于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按政策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在籍畢業班學生。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授予學位 | 招生人數 (人) | 學費標準 (元/年) |
1 | 080716 | 應用電子技術教育 | 工學學士 | 50 | 7470 |
2 | 080801 | 自動化 | 工學學士 | 100 | 7472 |
3 | 08090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工學學士 | 100 | 7428 |
4 | 120901 | 旅游管理 | 管理學學士 | 80 | 5996 |
5 | 120601 | 物流管理 | 管理學學士 | 100 | 5996 |
6 | 050303 | 廣告學 | 文學學士 | 100 | 5996 |
7 | 050262 | 商務英語 | 文學學士 | 80 | 6976 |
8 | 130502 | 視覺傳達設計 | 藝術學學士 | 70 | 10916 |
9 | 130503 | 環境設計 | 藝術學學士 | 70 | 10916 |
10 | 130505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藝術學學士 | 30 | 10916 |
11 | 130310 | 動畫 | 藝術學學士 | 30 | 10916 |
12 | 130401 | 美術學 | 藝術學學士 | 100 | 10916 |
13 | 130405 | 書法學 | 藝術學學士 | 30 | 12000 |
14 | 130202 | 音樂學 | 藝術學學士 | 80 | 10916 |
15 | 130205 | 舞蹈學 | 藝術學學士 | 40 | 10916 |
16 | 070501 | 地理科學 | 理學學士 | 40 | 4600 |
17 | 120202 | 市場營銷 | 管理學學士 | 100 | 4590 |
18 | 040107 | 小學教育 | 教育學學士 | 126 | 4198 |
19 | 030503 | 思想政治教育 | 法學學士 | 40 | 4200 |
20 | 070301 | 化學 | 理學學士 | 40 | 4600 |
21 | 080407 |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 工學學士 | 40 | 4590 |
22 | 040201 | 體育教育 | 教育學學士 | 40 | 4200 |
23 | 040203 |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 教育學學士 | 40 | 4200 |
24 | 070101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理學學士 | 40 | 4600 |
25 | 071001 | 生物科學 | 理學學士 | 40 | 4600 |
26 | 082503 | 環境科學 | 理學學士 | 40 | 4600 |
27 | 082502 | 環境工程 | 工學學士 | 40 | 4594 |
28 | 040106 | 學前教育 | 教育學學士 | 100 | 4198 |
29 | 030101 | 法學 | 法學學士 | 80 | 4198 |
30 | 050103 | 漢語國際教育 | 文學學士 | 30 | 4200 |
注:1.學費按學年預收,按修讀學分結算;2.表中學費為現行標準,如有變動,以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的批復為準。
三、選拔條件
(一)政治表現和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和較好的專業素質。
(二)在校學習期間已修完專科教學計劃(最后一個學期除外)規定的課程并且考試(查)成績合格,所有考試(查)科目平均成績排名在同年級同專業學生的前50%以內。
(三)英語和計算機基礎較好。商務英語專業要求通過全國高校英語應用能力B級考試,其他專業通過全國高校英語應用能力B級考試者優先。
(四)獲得自治區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優秀畢業生”稱號者,并且滿足前三款條件者,不占下達計劃指標。在同等條件下,獲得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優秀團員”、“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或者獲得自治區級及以上相關學科職業技能競賽獎的學生優先選拔。
(五)在校期間應征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如果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者,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后可不占下達計劃指標直接升本;如沒有立功獎項,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后,其成績排名在同年級同專業學生前50%以內的,可以不占下達計劃指標直接升本。
(六)凡有違紀處理記錄者,不予選拔。
四、選拔方式及比例
(一)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學生在校第一至第五個學期所有考試(查)科目期評成績的平均分排名先后順序,在學生自愿報名的基礎上進行選拔。成績排名的范圍為同年級同專業全部學生。排名在前的學生因個人原因放棄升入本科學習的,須有本人簽名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高職高專院校存檔備查),其他學生方可依次遞補。遞補的學生,必須符合“優秀高職高專生選拔制”選拔條件。
(二)廣西師范學院2018年“優秀高職高專畢業生選拔制”增設候補錄取名單,參照正式錄取相同的程序選拔一定比例的優秀畢業生計入候補名單,在正式錄取的學生開學兩周內不到校報到的情況下,采取“誰缺誰補”的原則,即“優秀高職高專畢業生選拔制”正式錄取學生有不報到的,從相應高職高專院校升本的相應專業的候補名單中依次遞補錄取。
(三)廣西師范學院“優秀高職高專生選拔制”實行專業對口選拔的原則,即選拔的學生只能升入與其原專科專業相同或相近的本科專業學習。
(四)根據廣西師范學院的實際情況,結合各高職院校生源情況,在總招生計劃數范圍內,各專業招生計劃可作適當調整。
五、選撥程序
(一)經雙方學校協商后,確定接收高職高專院校畢業生升入廣西師范學院本科學習的專業、人數等有關事宜,各高職高專院校填報《廣西師范學院2018年“優秀高職高專生選拔制”專業統計表》(詳見附件),并簽訂“優秀高職高專生選拔制”合作辦學協議,按照本實施細則和招生計劃進行選拔。
(二)參加廣西師范學院“優秀高職高專生選拔制”選拔的有關院校必須在校園網和校內張榜公示推薦選拔升入本科學習的優秀高職高專學生名單7天以上。
(三)凡符合選拔條件、自愿參加選拔的學生,須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廣西壯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優秀專科(高職)生選拔升入本科學習學生推薦表》,經學生所在系、院校推薦。成績排名在前的學生因個人原因放棄升本機會,須有本人簽名的證明材料,符合條件的其他學生方可依次遞補參加選拔。證明材料由高職高專院校存檔備查,由此引起的相關問題由推薦選撥的高職高專院校負責。候補錄取名單學生根據實際情況按正式錄取程序操作,由高職高專院校負責通知。
(四)“優秀高職高專生選拔制”推薦選撥的相關材料必須在廣西教育廳專升本網上錄取系統上報送。
五、學籍及教學管理
(一)經本細則選拔錄取為廣西師范學院本科相應專業的“優秀高職高專生選拔制”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廣西師范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進行統一管理。
(二)按“優秀高職高專生選拔制”選拔升入本科的學生升入廣西師范學院后,進入相應本科專業三年級學習,以單獨編班為主、插班為輔。專升本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專業。
六、學歷管理及待遇
按本細則選拔進入本科學習的“優秀高職高專生選拔制”學生,學習期滿,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本科畢業條件者,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學校頒發證書內容填寫“在廣西師范學院××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起止時間按升入本科實際時間填寫,學制按升入的本科專業的學制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學生畢業時,按國家有關本科畢業生的就業政策執行。
七、其他事項
(一)參加廣西師范學院“優秀高職高專生選拔制”選拔的各高校應嚴格按照教育廳“通知”要求及本實施細則做好推薦選撥工作,確保推薦選拔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參加廣西師范學院“優秀高職高專生選拔制”推薦選撥的各高校應采取相應措施,確保被批準錄取的優秀高職高專畢業生能按時到廣西師范學院報到注冊。
(三)若有關學生、教師對“優秀高職高專生選拔制”推薦選拔過程情況及公示內容有異議,可向自治區教育廳高教處、所在院校和廣西師范學院招生就業處及時反映。
(四)若本細則與上級文件精神有所沖突,以上級文件精神為準。
八、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廣西師范學院招生就業處
咨詢電話:0771-3903928(兼傳真)
聯系地址:廣西南寧市明秀東路175號
郵 編:530001
學校網址: http://www.gxtc.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
http://zjc.gxtc.edu.cn/Category_7541/Inde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