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醫藥學院2019年專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障齊魯醫藥學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下稱:專升本)招生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本著堅持標準、嚴格程序,確保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適用于齊魯醫藥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一條學校全稱:齊魯醫藥學院
第二條學校代碼:10825
第三條辦學性質和類型:民辦全日制高等院校
第四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五條學校地址:山東省淄博經濟開發區姜萌路2018號
第六條批準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第七條學校概況:
學校坐落在歷史悠久的齊文化發祥地——山東省淄博市,始建于1995年,1999年經教育部批準為民辦普通高等醫學專科學校,2008年升格為普通本科高校,由山東省政府直屬的國有大型企業——山東省商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魯商集團)舉辦,學校資產轉為國有資產,成為國企舉辦的本科高校。2012年學校經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確定為學士學位授予單位。
學校占地1685畝,固定資產10.11億元,教學、科研設備總值1.44億元;學校圖書館館藏紙質圖書127.6萬冊。學校現設有臨床醫學院、藥學院等7個二級院系和2個教學部,有本專科專業35個,其中本科專業24個,涵蓋醫、工、經、管四個學科門類。學校在校學生14919人,其中本科學生8665人。現有教職工995人,其中專任教師748人;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294人,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445人;有省級教學團隊3個、省級教學名師1人、山東省科協國家級科技思想庫決策咨詢專家2人、山東省從事高等教育研究有重要貢獻學者1人。擁有3所直屬附屬醫院、7所非隸屬附屬醫院、8所本科教學醫院和63個實踐教學基地,校內建有臨床醫學實訓中心、藥學實訓中心等12個實驗實訓中心。
學校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學科研方面成果豐碩,有教育部本科綜合改革試點專業1個、山東省民辦本科高校優勢特色專業5個、省級特色專業4個、省級示范專業2個;省級精品課程14門。建有省、市級科研創新平臺5個:山東省“十二五”高校生物醫學工程技術重點實驗室(省級)、山東省中醫藥抗病毒協同創新中心(省級)、山東省“十三五”高校基因診斷與個體化診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級)、淄博市海藻生物質醫用材料及制品應用研發工程中心(市級)、淄博市基因診斷與個體化治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市級),校企合作產學研中心1個:淄博市口腔醫學技術數字化產學研中心。
學校舉辦單位魯商集團是一家多元化發展的特大型國有企業集團,擁有兩家上市公司和四所高校、三個全國馳名商標、六個國家級研發平臺,從業人員20余萬人。同屬魯商集團的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青島酒店管理職業學院、山東省城市服務技師學院、山東藥學科學院、福瑞達醫藥集團等具備優質的教育和醫藥資源,可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共同培養人才,并為畢業生的就業提供優先支持。由魯商集團組建的國家農產品現代物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是經國家科技部批準的高科技研究基地,聚集了一批國內著名的專家學者,承擔了一大批國家級、省級重大科研課題,為商貿類學科的產學研結合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三章 組織領導
第八條學校成立專升本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招生工作,研究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項。
第九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執行領導小組的決策,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學校紀委、監察處對招生過程進行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章 專業設置及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招生專業設置及招生計劃
專業 | 學制(年) | 招生計劃(人) | 備注 |
康復治療學 | 2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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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醫學 | 2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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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學 | 2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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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檢驗技術 | 2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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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影像技術 | 2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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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學 | 2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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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學 | 2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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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營銷 | 2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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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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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本著堅持標準、嚴格程序,確保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8〕29號)要求開展錄取工作。投檔考生,依據專升本考試成績排序,參考考生畢業學校提供的過程性考核結果擇優錄取。
過程性考核的主要內容:
1.思想品德情況:包括專科學習期間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社會公德的情況,參加學校或班級組織的思想教育活動、政治學習和社會公益活動的情況及其他體現學生思想品德的情況等;
2.學習情況:包括專科學習期間必修課和規定學分內應修選修課的學習情況等(含初次考試成績情況和補考成績情況);
3.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和獲得技能證書的情況等;
4.身體健康狀況;
5.其他體現學生特長和全面發展方面的情況。
在校學習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認定過程性考核不合格:
1.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受到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因考試作弊或其他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的行為,受到過學校記過以上處分的,或受到學校警告、嚴重警告處分尚未解除的;
3.有4門及以上課程(含必修課和規定學分內的應修選修課,下同)初次考試不及格的;或有1門及以上課程初次考試不及格,經一次補考仍有不及格課程的。
第十三條 所有專業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條 對外語語種不做限制,我校公共外語為英語。
第十五條 對退役士兵及其他有關免試政策專升本錄取工作,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錄取結果通過主管部門規定的渠道和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并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十七條 新生報到后學校將組織人員進一步核實新生的入學資格,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和手續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六章收、退費標準及助學政策
第十八條 學費標準
學校按學年收取學費,具體標準按照我校2019年普通本科相應專業執行。
第十九條 退費標準
學生入學后因自身原因退學,退費標準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等七部門下發的魯教財字[2010]27號文件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助學政策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和省級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主,勤工助學崗位等為輔的多種形式相結合的助學體系。現有:
(一)國家、省政府獎學金:用于獎勵特別優秀的學生,每學年評審一次,國家獎學金標準:8000元/人,省政府獎學金標準:6000元/人;
(二)國家、省政府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學年評審一次,標準:5000元/人;
(三)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數民族大學生省政府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資助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數民族學生,每學年評審一次,平均標準:5000元/人;
(四)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每學年評審一次,平均資助標準:3000元/人;
(五)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和在校生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每學年最高可貸8000元;
(六)其他:學校獎學金、魯商集團專項助學資金等。
第七章 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第二十一條 畢業證書頒發
學生學習期滿,符合齊魯醫藥學院學籍管理規定,頒發齊魯醫藥學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專升本學生畢業證書的內容為“在本校專科起點××專業本科學習”。
第二十二條 學位證書頒發
學生學習期滿,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按國家規定授予相應學科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三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于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四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學校不以任何名義舉辦專升本輔導班,不編印專升本考試有關資料。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聯系方式
招生負責部門:齊魯醫藥學院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533-4318888、2829000(傳真)
電子郵箱:qlyyzsb@126.com
QQ咨詢群:42018898
學校網址:http://www.qlmu.edu.cn
監督舉報電話:0533-2829000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齊魯醫藥學院負責解釋。
本章程已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并備案,備案詳細內容可登陸山東省教育廳網站(www.sdpec.gov.cn)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