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師范學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工作,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8〕29號)、《山東省教育廳關于調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考試錄取辦法的通知》(魯教學字〔2017〕21號)、《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做好山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18〕144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齊魯師范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條 齊魯師范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執行“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第三條 齊魯師范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名稱:齊魯師范學院。學校代碼:14276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六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主管單位:山東省教育廳
第八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九條 頒發證書:專升本學生的修業年限一般為2至4年。學生按人才培養方案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專升本學生畢業證書的內容須填寫“在本校專科起點××專業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位。
第十條 學校地址:
章丘校區: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文博路2號;歷下校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歷山路36號。
第十一條 學校簡介:
齊魯師范學院是一所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前身系創建于1948年的山東省教育學院。2010年4月,經教育部和省政府批準,改建更名為齊魯師范學院。
學校坐落在“泉城”濟南,現有章丘、歷下兩個校區,占地面積75.91萬平方米。校舍建筑總面積27.89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10.56億元,館藏紙質圖書125.81萬冊,各類實驗室、實訓室96個。全日制在校生12775人,其中本科生占77.48%。
全校專任教師635人,符合雙師雙能型標準的教師達25%以上。現有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1個,省級高校優秀科研創新(培育)團隊1個、優勢學科人才團隊1個、教學團隊2個、干事創業好團隊1個、教學名師工作室1個。多位國內外知名專家被聘為學校客座教授或兼職教授。
學校設有教師教育學院等16個教學單位,涵蓋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藝術學、農學等10個學科門類,34個普通本科專業,其中1個省級特色專業、1個省級應用型人才培養資助專業、2個省級高水平應用型建設專業群。
在七十年的發展積淀基礎上,學校立足應用型人才培養總體定位,確立了“師范性、地方性、應用型”的辦學定位,形成了教師教育、文化育人、服務地方“三位一體”的辦學特色。在教育理念和人才培養方面,推進知識范式向能力范式轉變,學生的創新與實踐能力不斷增強,近三年在全國全省大學生從業技能大賽、“挑戰杯”、“創青春”、“賽伯特杯”、數學建模和學校體育競賽中累計獲得省級以上獎勵578項次。畢業生一直受到用人單位和社會各界高度評價,就業質量、就業層次穩居全省高校前列。
學校具有教師教育研究、基礎教育新課程改革研究、學校管理研究等方面的科研優勢。設有范云六“玉米分子育種”院士工作站,1個廳級高校重點實驗室,1個廳級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地。近年來,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17項,省部級科研項目239項,發表論文1700余篇,其中被SCI、EI、SSCI、CSSCI等收錄280余篇,出版著作123部。獲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等省級科研獎勵27項、省高校優秀科研成果獎等廳級科研獎勵116項。
學校教師教育師資優勢、課程資源優勢、網絡技術優勢等日益突出,承擔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校長(園長)、教育行政干部培訓,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和山東教育援疆、援藏、援青、援黔等培訓項目,為我省及其他省市區基礎教育發展做出了貢獻。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齊魯師范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 齊魯師范學院教務處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齊魯師范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工作地點設在齊魯師范學院章丘校區。
第四章 招生錄取
第十四條 報名條件:
按照《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8〕29號)、《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做好山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18〕144號)等有關文件執行。
第十五條 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
第十六條 錄取原則: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8〕29號),建立過程性考核與專升本考試成績相結合的多元錄取機制,在進檔考生中依照專升本考試成績,參考過程性考核結果擇優錄取。
免試生和退役士兵考生錄取辦法按照山東省教育廳及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七條 被齊魯師范學院錄取的專升本學生須持錄取通知書、準考證、專科畢業證等按規定時間到學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報到時不能提供專科畢業證書者,不得辦理報到入學手續,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報到后,若入學資格初步審核合格,予以注冊學籍。按照國家規定,學校將在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進行復查,復查合格后取得正式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若復查中發現存在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報請有關部門查處。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籍管理按照《齊魯師范學院普通全日制學生學分制學籍管理規定(試行)》執行。
第十八條 收費標準:專升本學生的學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批復的學分制收費標準執行。
退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資助措施:學校出臺了《齊魯師范學院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齊魯師范學院省政府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齊魯師范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齊魯師范學院省政府勵志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齊魯師范學院國家助學金管理實施辦法》《齊魯師范學院校級助學金管理實施辦法》《齊魯師范學院特殊困難補助管理實施辦法》《齊魯師范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辦法》《齊魯師范學院勤工助學管理辦法》等資助政策,建立了融多種形式于一體的學生獎勵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齊魯師范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一條 學校不以任何名義舉辦專升本輔導班,不編印專升本考試相關資料。
第二十二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文博路2號
郵 編:250200
聯系電話:0531-66778290
監督電話:0531-66778366
E— mail:qlnuzhaoban@126.com
網 址:http://www.qlnu.edu.cn
第二十四條 此招生章程已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并備案。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齊魯師范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