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音樂學院關于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考試伴奏人員管理規定
為保障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專業考試的順利進行,保證考試秩序,現就招生考試伴奏人員作如下規定:
1、所有伴奏人員須在武漢音樂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ks.whcm.edu.cn)“下載專區”下載并填寫《普通本科招生專業考試伴奏登記表》,須于2019年2月14日上午9:00-12:00交一寸登記照片2張、身份證復印件1份及伴奏考生準考證復印件交至武漢音樂學院濱江校區招生就業處咨詢服務大廳。
2、武漢音樂學院正式在編教師一律不得為考生擔任伴奏。如在考試過程中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生考試資格;如后期被舉報查證屬實,取消考生錄取資格或學籍資格。
3、考試當天,所有伴奏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到武漢音樂學院濱江校區招生就業處咨詢服務大廳領取伴奏證,伴奏人員佩帶伴奏證與伴奏考生統一進行安全檢查和身份核驗等手續,如有不服從考點統一管理者,一律不允許進入考試區域。當日伴奏結束后,伴奏人員立即交還伴奏證并領回身份證原件。
4、伴奏人員須統一佩戴考點下發的伴奏證件,嚴禁攜帶任何移動通訊工具、存儲電子設備等物品進入考區,按照考試檢錄程序與伴奏考生統一候考,服從考點及工作人員的統一管理。嚴禁將本人工作證件轉借他人使用;嚴禁隨意走動串場或擾亂正常考試工作秩序;嚴禁對外發布有關考試信息;嚴禁伙同考生及有關人員組織或參與考試違紀作弊;嚴禁冒用武漢音樂學院名義進行招生宣傳或欺詐活動。
如經調查核實的,伴奏人員確有違反考試工作紀律的,武漢音樂學院將取消本次考試伴奏資格,今后3年內將不予辦理武漢音樂學院各層次招生考試伴奏證手續,如有涉嫌違紀違法行為的,武漢音樂學院將案件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查處,并保留武漢音樂學院對相關機構和個人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招生就業處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