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為切實做好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臺州職業技術學院學校,院校國標碼:12790,浙江省代碼:0066。
第三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專科(高職),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辦學性質:公辦。
第四條 本校所有專業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五條 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臺州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招生專業16個,招生計劃660(其中面向普高招生考生490人、面向單獨考試招生考生170人),學制3年,具體如下表:
序號 | 專業名稱 | 計劃 人數 | 其中: 面向普高招生考生 | 其中:面向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 2018年學費標準 (元/學年) |
1 | 數控技術 | 40 | 40 | 6600 | |
2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 | 40 | 40 | 6600 | |
3 | 數控技術(中德) | 25 | 25機械類 | 6600 | |
4 | 模具設計與制造(中德) | 25 | 25機械類 | 6600 | |
5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現代學徒制實驗班) | 40 | 40其他類(汽車專業) | 6600 | |
6 | 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 (現代學徒制實驗班) | 40 | 40機械類 | 6600 | |
7 | 動漫制作技術 | 80 | 40 | 40計算機類 | 6600 |
8 | 軟件技術 | 40 | 40 | 6600 | |
9 | 藥品生產技術 | 40 | 40 | 6600 | |
10 | 藥品經營與管理 | 40 | 40 | 6600 | |
11 | 建筑工程技術 | 45 | 45 | 6600 | |
12 | 工程造價 | 20 | 20 | 6600 | |
13 | 會計 | 45 | 45 | 6600 | |
14 | 工商企業管理 | 45 | 45 | 6600 | |
15 | 國際貿易實務 | 50 | 50 | 6000 | |
16 | 商務英語 | 45 | 45 | 6600 | |
合計 | 660 | 490 | 170 |
注:2019年各專業收費標準,按規定程序確定后另行公布。
第四章 報考對象與報名辦法
第七條 報考對象:凡符合浙江省高考報考條件,并已辦理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或單獨考試招生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均可自愿報名。
第八條 報名辦法:
(一)統一網上報名。考生要先于2019年3月1日-4月10日期間,進入臺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站(http://zs.tzvtc.edu.cn 或 http://zzzs.tzvtc.edu.cn),通過鏈接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服務平臺完成報名(簡稱省報)。完成省報且審核通過的考生,于2019年3月5日-4月11日期間,在臺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站進行信息確認與完善(簡稱校報)。校報時考生須按系統提示完成規定操作,查閱并確認本人信息是否準確,有素質特長材料的,須在系統內申請特長評定并將原件拍照上傳至系統(單個附件容量不超過2M)。
(二)校報完成的考生,須于2019年4月11日下午16:00前,通過臺州職業技術學院網報系統,自行選擇網上銀行或支付寶方式,向學校繳納報名費140元/人,學校不接受現金繳付。
(三)成功繳費考生,于2019年4月18日-19日,自行登錄臺州職業技術學院提前招生網站打印校考準考證,校考入場須憑此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并用。
(四)校報上傳有素質特長材料的考生,在進行現場信息確認時,須出具素質特長材料原件,交與學校校驗,未經校驗或網報時未申報的材料,學校概不采認。
(五)未辦理上述報名程序和未經現場信息確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處理,已繳的報名費概不退還。
第五章 各環節時間安排
第九條 高職提前招生各環節時間安排:
(一)網上省報時段:2019年3月1日9:00-4月10日16:00;
網上校報時段:2019年3月5日9:00-4月11日16:00;
(二)網上繳費時間:截止2019年4月11日16:00;
(三)準考證打印時間:2019年4月18日-4月19日;
(四)現場信息確認時間:2019年4月20日9:00—16:30(周六);
(五)校考時間:2019年4月21日(周日);
(六)校考成績公布:2019年4月25日上午;
(七)受理考生查分:2019年4月26日9:00-16:00;
(八)公示與錄取時間:2019年5月6日前公布“擬錄取”、“備錄取(含順序號)”和“未錄取”名單;5月7日前學校將擬錄取和備錄取的考生名單提交省教育考試院錄取服務平臺;5月9日-14日按省教育考試院“一檔多投”錄取規則完成錄取;5月16日結束網上錄取;
(九)5月17-30日學校和省考試院公示錄取名單。
重要提示:進入“擬錄取”和“備錄取”考生,須于規定的錄取時段,密切關注并跟進錄取進程,千萬勿錯過錄取院校的選擇與確認。
第五章 校考安排
第十條 校考科目。
校考實行普高招生考生與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分類命題、分類評價、分類分專業錄取。普高招生考生重點考核專業適應性,單獨考試招生考生重點考核專業技能,具體考察科目及權重如下表:
對象 | 綜合素質測試 | 高中段學業成績導入 | 總分 | |
普高招生考生 | 專業性向測試100分 | 素質特長評定20分 | 高中“3+2”指定科目學考成績導入100分 | 220分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 實操 100分 | 素質特長評定20分 | 全省專業統考成績導入100分 | 220分 |
第十一條 校考綜合素質測試規則
(一)普高招生考生專業性向測試。依據考生高中段所學知識和技能,側重測試考生的專業性向,不設具體考綱,滿分100分,各專業測試內容如下:
專業名稱 | 測試形式 | 測試時間 | 測試內容 |
數控技術、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建筑工程技術、工程造價 | 筆試 | 120分鐘 | 利用高中段所學語文、數學、物理、地理、技術等知識,綜合考察考生的空間判斷能力、專業基礎相關科學技術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 |
藥品生產技術、藥品經營與管理 | 筆試 | 120分鐘 | 利用高中段所學語文、化學、生物、技術等知識,綜合考察考生藥品相關的新聞類閱讀理解能力、化學生物基礎理論掌握和應用能力。 |
會計、工商企業管理、國際貿易實務、商務英語 | 筆試 | 120分鐘 | 利用高中段所學語文、數學等知識,綜合考察考生的經濟常識基礎、邏輯推理能力、運算能力和綜合運用所學的知識分析和解決經濟活動的實際問題能力。 |
動漫制作技術、 軟件技術 | 上機 | 90分鐘 | 測試PS、office等基礎知識與應用技能。PS繪制一個指定圖案或物品;office處理word文檔、excel電子表格、PPT演示文稿。給定的考試環境設置為:Windows 7 + Office 2010 + Adobe Photoshop CS6。 |
(二)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實操。實行機械類、計算機類和其他類(汽車專業)分類測試,滿分100分。
專業名稱 | 測試形式 | 測試時間 | 測試內容 |
數控技術(中德)、模具設計與制造(中德)、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現代學徒制實驗班) | 實操 | 30分鐘 | 利用給定量具進行零件尺寸測繪和零件二維工程圖繪制,考察考生對零件測繪尺寸準確性和特征完整性,視圖布局的合理性以及與國標的相符度等。用到的工具有三角板、圓規、工程圖紙(空白)、鉛筆、橡皮、游標卡尺、外徑千分尺、螺紋樣板等(由學校提供)。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現代學徒制實驗班) | 實操+面試 | 45分鐘 | 采用“實操+專業知識測評(以面試方式)”方式進行測試,測試時間45分鐘,其中實操30分鐘,專業知識測評15分鐘。實操內容為從火花塞拆裝(包括檢查、測量)、起動機拆裝及線圈電阻測量、解碼器使用等三個項目中,確定一個項目進行現場實操,由專家現場評分。火花塞拆裝采用實車,起動機拆裝及線圈電阻測量采用起動機總成,解碼器使用項目采用元征431讀取EA211發動機臺架相關數據。 |
動漫制作技術 | 上機 | 90分鐘 | 測試PS、Flash等基礎知識與應用技能。PS繪制一個指定圖案或物品;Flash動畫根據提供素材和要求繪制素材,完成一段小動畫制作。給定的考試環境設置為:Windows 7 + Office 2010 + Adobe Photoshop CS6 + Adobe Flash CC2014。 |
(三)素質特長評定。考生可以憑個人歷年來所獲得的各種榮譽和比賽獲獎證書,向學校申報素質特長給分,統一由學校組織的專業評審團集體評議確定(科技創新類需根據證書,通過答辯小組進行答辯后認定)。說明:(1)僅限如下可認定的六個大類項目;(2)不同大類可累加;(3)學科競賽類各學科競賽項目可逐條累加;(4)同一大類(學科競賽類除外)內各項目不可累加,取項目的最高分;(5)最高分不超過20分。
1. 榮譽稱號類。高中階段獲得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學生、優秀共青團干部、優秀團員等榮譽的,省級及以上20分、市(地)級10分、縣級5分;
2. 學科競賽類。普高招生考生高中階段在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各學考科目競賽中獲省級三等獎及以上的20分、市(地)級三等獎及以上的10分、縣級二等獎及以上的5分;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在專業技能競賽中獲省級三等獎以上的20分、市(地)級一等獎以上的10分;
3. 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在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科技創新類競賽獲得省級三等獎及以上的最高20分、市(地)級三等獎及以上的最高10分、縣級一等獎的最高5分,具體由學校組成的答辯小組進行答辯后認定。
4. 體育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民運動會、中學生運動會或教體委組織的體育競賽項目中,個人獲省級前8名的20分、市(地)級前6名的10分。團體項目獲省級前6的20分、市(地)級前3名的10分。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稱號的20分。
5. 藝術特長類。高中階段在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書法、美術、設計、電腦制作、攝影攝像比賽中獲省級三等獎及以上20分、市(地)級三等獎及以上10分、縣級一等獎的5分。個人通過省藝術特長A級考試的20分。個人在全國社會藝術水平等級考試8級及以上的每項5分。
6. 語言文學類。高中階段在“語文報杯”、“葉圣陶杯”和“新概念”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獲全國一等獎及以上的10分、三等獎及以上的5分。獲公共英語(PETS)等級證書三級及以上的20分、二級的10分。
第十二條 高中段學業成績導入規則:
(一)普高招生考生高中學考成績導入。根據高中學考成績,實行“3+2”指定科目學考等第折分直接導入,語數英3科和2門專業指定科目權重均為20分。專業指定科目依照考生所報專業類別為:
專業名稱 | 專業指定科目 |
數控技術、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軟件技術、動漫制作技術、建筑工程技術、工程造價 | 物理、技術(往屆生取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的平均分) |
藥品生產技術、藥品經營與管理 | 化學、生物 |
會計、工商企業管理、國際貿易實務、商務英語 | 地理、思想政治 |
學考成績直接引用考生已考、并從省系統中可查獲的信息,無法查獲的概以0分計。等第折分規則如下:
學業水平 測試等弟 | A | B | C | D(P) | E |
成績折算 | 20 | 15 | 10 | 5 | 0 |
注:對于外省借讀、返回浙江省參加高考的考生其學考成績必須經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否則臺州職業技術學院不予承認,計為0分。
(二)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專業技能統考成績導入。根據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全省統考成績,即技能操作和理論知識兩部分成績得分,按各半權重折算導入,滿分為100分,采取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沒有統考成績的本條計0分。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凡考生體檢符合“學院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十四條 考生只能選報一個專業,專業志愿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服務平臺報名信息為準,提交后不予更改。考生在“擬錄取”和“備錄取”名單中只能出現一次。
第十五條 校考結束后,學校根據普高招生考生和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公布考生校考總成績及分類分專業按總分從高到底排序,統一按“分數優先+尊重志愿”的原則,參照平行志愿錄取規則,確定“擬錄取”、“備錄取(含順序號)”和“未錄取”名單;“擬錄取”人數按專業招生計劃人數的100%確認,“備錄取”人數按專業招生計劃人數的200%確認。
第十六條 遇總分相同時,按以下順序確定排序:(1)依隨素質特長、高中段學業成績導入總得分、專業性向測試或實操成績;(2)學考單科數學、語文、英語(其中國際貿易實務和商務英語兩專業根據英語、數學、語文)、專業指定科目成績;(3)按綜合素質評價終評等第、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學科特長及競賽獲獎情況。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十七條 剛性執行計劃。當參加校考總人數小于或等于專業計劃人數時,則按實際參加校考考生90%的比例四舍五入取整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不設遞補“備錄取”考生;或當參加校考總人數大于計劃人數但小于或等于300%計劃人數時,則按100%計劃數確認“擬錄取”名單,剩余人數按90%的比例四舍五入取整確定“備錄取”考生名單;或當專業招生計劃未完成且已無“備錄取”考生時,該專業錄取工作結束。
第十八條 根據“一檔多投”規則,進入臺州職業技術學院“擬錄取”的考生,應在全省統一公布的規定時間,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服務平臺,選擇并確認臺州職業技術學院為錄取院校,未入網確認的即視自動放棄處理,所缺計劃將轉從臺州職業技術學院“備錄取”考生中按順序號逐次遞補,直至額滿為止;“備錄取”考生按臺州職業技術學院所缺名額依次遞補為“擬錄取”對象時,也必須在規定時間登陸服務平臺完成同樣的操作。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第十九條 已被高職提前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第七章 招生監督
第二十條 學校成立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門監督機構,根據省考試院總體部署和要求,嚴格執行《學校提前招生錄取監察工作實施細則》,保證本校高職提前招生工作自律有序推進。
第二十一條 學校按陽光招生要求,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不斷完善高職提前招生工作制度,科學設置校考內容,規范招生錄取程序,強化安全考試責任,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公開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省考試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確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第二十二條 依照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規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八章 聯系方式
第二十三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一)校址:椒江·臺州市經濟開發區學院路788號,郵編:318000
(二)咨詢熱線:0576-88656666、88660086、88660087、88660089
(三)監督舉報電話:18758675875
(四)報名和查詢網址:
http://zs.tzvtc.edu.cn或http://zzzs.tzvtc.edu.cn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