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萬里學院2019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浙江省新課改高考方案,不斷探索高校招生多樣化的途徑和方法,為選拔具有創新精神和培養潛質,社會責任感強,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有一定特長的優秀學生,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浙教試院〔2012〕39號文件)的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二條
學校2019年面向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共350名計劃,全部為普通類。
招生專業 | 招生計劃 | 選考科目 | 學費/學年 | 備注 |
生物技術 | 20 | 化學 生物 技術 | 25000元 | |
日語 | 20 | 不限 | 25000元 | |
英語 | 10 | 不限 | 25000元 | |
法學 | 20 | 物理 歷史 化學 | 25000元 | |
新聞傳播學類 | 30 | 不限 | 25000元 | 含新聞學、廣告學、編輯出版學、網絡與新媒體四個專業,第二學期按學生自愿為主分流到各專業。 |
物流管理 | 20 | 不限 | 25000元 | |
電子信息工程 | 20 | 物理 技術 | 25000元 | |
環境科學 | 20 | 化學 生物 技術 | 25000元 | |
食品質量與安全 | 20 | 化學 生物 技術 | 25000元 | |
金融學 | 20 | 物理 歷史 地理 | 25000元 |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20 | 歷史 地理 技術 | 25000元 | |
統計學 | 20 | 化學 地理 技術 | 25000元 | |
動畫 | 20 | 不限 | 27000元 | |
會展經濟與管理(中德2+2雙學位班) | 30 | 歷史 地理 技術 | 32000元 | |
廣告學(中德2+2雙學位班) | 30 | 不限 | 32000元 | |
視覺傳達設計(中德2+2雙學位班) | 30 | 不限 | 32000元 | |
小計 | 350 |
第三章 報名
第三條
報考條件:
- 1.具有創新精神和培養潛質,社會責任感強,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有一定特長的浙江省高中畢業生;
- 2.已經參加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
- 3.通過浙江省各科目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無不合格科目),符合報考浙江萬里學院專業相應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最低要求(詳見下表);
專業名稱 | 報名條件 | 備注 |
英語、法學、新聞傳播學類、電子信息工程、金融學 | 65 |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計算辦法:A-12分B-9分C-6分D-4分 |
生物技術、環境科學、食品質量與安全、日語、物流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統計學 | 60 | |
動畫、會展經濟與管理(中德2+2雙學位班) | 55 | |
廣告學(中德2+2雙學位班)、視覺傳達設計(中德2+2雙學位班) | 50 |
報名方式:
-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
- 2.每名考生限報1個專業。
- 3.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3月6日—3月20日。
- 4.網上報名:申請人登錄浙江萬里學院本科招生網,點擊“‘三位一體’報名”,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自動生成《浙江萬里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
- 5.報名材料:
上述材料請通過掃描(或拍照)轉成圖片(JPG格式,單張圖片大小不超過2M)在2019年3月20日前上傳到報名系統指定位置,無需郵寄,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傳或圖片模糊不清的視為放棄。
第四章 考試與選拔
第五條
初審: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根據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以及中學階段綜合表現情況,確定浙江萬里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通過初審的考生名單。通過初審的考生人數一般不超過相應專業招生計劃數的6倍。對提供材料有弄虛作假的學生實行一票否決制。初審結果將在浙江萬里學院本科招生網上公布。考生也可通過浙江萬里學院招生報名系統查詢,初審通過的考生在報名系統中屆時會顯示“初審通過”。
第六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資格確認:
- 1.在報名系統中顯示“初審通過”的考生,根據“網上確認流程”的要求進行繳費、打印準考證(需用A4紙張打印)。浙江萬里學院“三位一體”綜合素質評價測試報名考試費為140元。
- 2.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才能參加“三位一體”綜合素質評價測試。
第七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通過初審的考生須參加浙江萬里學院組織的綜合素質評價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由面試和素質特長兩部分組成。
- 1.面試采用無領導小組方式進行,以考察學生語言表達、認知觀察、邏輯思辨、協作溝通、創新發展等方面能力為主,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安排在4月14日。
- 2.高中階段在學科競賽、科技創新、語言、體育、藝術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可獲得素質特長分。同一考生同一類別內的素質特長,選取高者,如符合不同類別的素質特長,可累計,最高為20分。素質特長分以考生提供的獎狀、證書為主要依據,具體由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定。
序號 | 類別 | 競賽(項目)名稱 | 獲獎等級 | 計分 | 備注 |
1 | 學科競賽類 | 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 | 國際或全國三等獎及以上 | 15 | |
浙江賽區競賽(省級聯賽)三等獎及以上(不含A組、B組選拔賽獲獎) | 10 | ||||
2 | 科技創新類 | 高中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 | 全國三等獎及以上 | 10 | 須以第一作者參加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5 | ||||
3 | 語言文學類 | 正式出版文學專著 | 10 | 須以第一作者參加 | |
全國性中學生作文比賽(含“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決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國中學生作文大賽) | 全國二等獎及以上 | 10 | |||
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央電視臺英語風采大賽全國決賽、21世紀杯全國中學生英語演講比賽全國總決賽(高中組) | 全國二等獎及以上 | 10 | |||
全國創新英語大賽 | 全國優勝者 | 10 | |||
4 | 體育特長類 | 省體育局審核批準 | 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 | 10 | 不限高中階段 |
高中階段參加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 | 全國性比賽前八名 | 10 | 限個人項目 | ||
省級比賽前八名 | 5 | ||||
5 | 藝術特長類 | 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小學藝術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 | 全國性比賽前五名 | 10 | 限個人項目 |
省級比賽前五名 | 5 | ||||
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 | A級 | 10 | 不限高中階段 |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和素質特長分,按相應專業招生計劃數1:4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查詢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素質特長分(滿分累計不超過100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入圍考生須參加2019年高考,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考生在填報普通類提前錄取志愿時須將浙江萬里學院填寫為第一志愿,所填報專業須和報名時所確定的專業一致,否則無效。
第十條
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由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滿分100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15%+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面試成績與素質特長成績相加,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35%+高考總分×50%/7.5”計算形成。
第十一條
根據入圍考生志愿,學校按考生專業第一志愿、綜合成績和專業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專業投檔基準線,并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綜合成績相同,按高考總分從高到低錄取(若高考總分也相同,則按高考總分相對應的位次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二條
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該專業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該專業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未完成計劃一律轉入統一高考招生。
第六章 監督
第十三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紀委及各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四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74-88222008。
第十五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會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六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由浙江萬里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七條
學校招生辦負責接待及解答“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有關事宜。具體咨詢方式如下:
- 學校網址:http://www.zwu.edu.cn
- 招生網址:http://zsw.zwu.edu.cn
- 招生電話:0574-88222065(傳真)、88222066
- 招生微信:zjwlxyzszx(浙江萬里學院招生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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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寧波市錢湖南路8號 浙江萬里學院招生辦學校網址: www.z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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