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郵電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高職提前招生考試素質特長計分項目及分值表
項目 |
等級 |
分值 |
備注 |
學科競賽、創新創業比賽類 |
省級(包括省級)以上一、二、三等獎 |
20分 |
限教育、科技等主管政府部門(不含其下屬部門或協會、學會)組織的比賽 |
地市級一、二、三等獎 |
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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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級一、二、三等獎 |
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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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藝比賽類 |
省級以上(包括省級)一、二、三等獎或前三名 |
20分 |
限宣傳、文化、教育等主管政府部門(不含其下屬部門或協會、學會)組織的聲樂、樂器、舞蹈、小品、戲曲、美術、書法、演講、辯論項目的比賽;集體項目非主唱、主舞等減等計分 |
地市級一、二、三等獎或前三名 |
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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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級一、二、三等獎或前三名 |
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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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等級運動員 |
一級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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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 |
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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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比賽類 |
國家級前八名 |
20分 |
限體育、教育等主管政府部門(不含其下屬部門或協會、學會)組織的比賽(團體項目限主力隊員) |
省級前三名 |
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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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第四到八名、地市級前三名 |
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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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級前八名、縣市級前三名 |
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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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稱號類 |
國家級、省級 |
20分 |
限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政府部門頒發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干部、優秀團員或其它相當的榮譽 |
地市級 |
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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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級 |
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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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比賽類 |
省級以上(包括省級)一、二、三等獎 |
20分 |
限教育主管部門組織且與報考專業相關項目 |
地市級比賽一、二、三等獎 |
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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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級比賽一、二、三等獎 |
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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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證書類 |
高級工及以上 |
16分 |
限政府勞動保障部門核發且與報考專業相關證書 |
以上各項中的比賽、競賽成績的認定需為考生代表學校、地市等單位參加且在近三年(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4月8日)獲得。考生在同一項目(關聯項目)獲得多個獎項的,僅記取最高分值的獎項;考生在多個計分項目獲得計分的,其累計分值不超過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