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南洋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依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浙政發〔2014〕37號)、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方法》(浙教試院〔2016〕13號)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 嘉興南洋職業技術學院(簡稱南洋學院)是2002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批準的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由上海交通大學教育集團和嘉興市教育發展投資公司共同舉辦。學院作為嘉興引進“大院名校”的第一人,為嘉興對接上海,提升嘉興素質教育水平,實現學校創新設計、跨越式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學院緊緊抓住我國職業教育快速發展的戰略機遇,依托百年交大的辦學經驗和強大的師資力量,堅持走內涵發展建設道路,推進科學發展,秉承“立足嘉興,依托交大,提升內涵,二次創業”的發展思路和“以人為本,服務發展,面向人人,人人出彩”的辦學理念,打造“和美南洋”、“特色南洋”、“活力南洋”。2016年7月學院已搬遷至新校區,校區位于嘉興市秀洲區大德路999號,新校區一期占地360畝,建筑面積151174平方米,依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資源共享、提升能力、做出特色、服務社會”的理念,以“三高”(高起點、高標準、高效益)為核心,以“四化”(集約化管理、職業化教學、生產化項目、無界化評價)為標準,將各分院原有實訓室重新規劃整合,建有8大實訓基地、19個實訓中心、134個實訓室,投入建設資金4000余萬,為培養學生職業能力提供了堅實的條件保障。
學院現有二級分院6個(船舶與建筑工程分院、機電工程分院、財經管理分院、商務貿易分院、國際教育分院、繼續教育分院),形成了建筑、船舶、機電、財會、管理、信息、經貿、設計八大專業群共28個全日制高職專業格局,規劃“十三五”期間每年投入300萬經費,力推“1個省級優勢專業-3個省級特色專業-6個校級重點專業”的“136”骨干專業建設,提出“做特”海洋經濟,“做強”智能制造、智慧建筑,“做優”互聯網經濟、藝術設計專業群的專業建設理念。
學院注重國際化辦學,積極開拓與美國、德國、英國、新西蘭、澳大利亞等國家和地區合作辦學,為學生創造更多到國外接受教育的機會。2018年共發放“優秀新生國際項目獎學金”30余萬元,鼓勵和助力優秀學生“走出去”。作為嘉興積極響應國家“一帶一路”國家留學生項目的首創之舉,自2017年開展以來,歷經短短一年,接受絲路沿線各國的留學生規模不斷擴大,國別從2國增長到11國,人數也翻了一番。2018年正式啟動與澳大利亞本迪戈坎培門公立職業技術學院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船舶工程技術專業招生。
第三條 學院具有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頒發嘉興南洋職業技術學院專科(高職)畢業證書,浙江省招生代碼0078。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 嘉興南洋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提前招生計劃共計550名,其中面向浙江省普高招生考生400人,面向單獨考試招生考生150名。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數如下:序號 | 招生專業 | 招生對象 | 計劃數 | 學制 |
1 |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普高招生考生 | 25 | 三年 |
2 | 建筑工程技術 | 普高招生考生 | 20 | 三年 |
3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 | 普高招生考生 | 25 | 三年 |
4 | 船舶工程技術(中外合作) | 普高招生考生 | 30 | 三年 |
5 | 游艇設計與制造 | 普高招生考生 | 30 | 三年 |
6 | 機械制造與自動化 | 普高招生考生 | 20 | 三年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機械類) |
20 | 三年 | ||
7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普高招生考生 | 20 | 三年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機械類) | 20 | 三年 | ||
8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機械類) | 20 | 三年 |
9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電子電工類) | 20 | 三年 |
10 | 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 | 普高招生考生 | 20 | 三年 |
11 | 互聯網金融 | 普高招生考生 | 30 | 三年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財會類) | 20 | 三年 | ||
12 | 工商企業管理 | 普高招生考生 | 20 | 三年 |
13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計算機類) | 20 | 三年 |
14 | 數字媒體應用技術 | 普高招生考生 | 45 | 三年 |
15 | 移動商務 | 普高招生考生 | 50 | 三年 |
16 | 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 | 普高招生考生 | 30 | 三年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工藝美術類) | 30 | 三年 | ||
17 | 產品藝術設計 | 普高招生考生 | 35 | 三年 |
550 |
第四章 報考條件
第五條 普高招生考生已取得2019年浙江省普高招生報名資格;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已取得2019年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報名資格,不設入圍比例。
第五章 報名
第六條 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
1.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3月1日8:00—3月31日17:00
2.志愿填報:考生登陸學院招生網(http://zsw.jxnyc.net/)提前招生系統,根據系統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不得跨類別填報,每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所有專業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其中中外合作專業:船舶工程技術(中澳合作)專業采用英漢雙語教學。
3.報名費: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費140元/人,考生須在2019年3月31日17:00前在學院招生網提前招生報名系統中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視作放棄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4.現場確認:
(1)確認時間:4月13-14日8:30—22:30
(2)確認地點:嘉興南洋職業技術學院校區內
(3)確認時必須提交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裝訂時將報名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
①《嘉興南洋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報名完畢后打印)1份;
②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1份;
③《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復印件1份;
④申請素質特長記分考生需申請素質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
⑤誠信考試承諾書(現場確認時簽署)。
所有報名考生必須進行現場確認,不進行現場確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處理。身份證、《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申請素質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要交驗原件。因材料不全無法進行現場確認的考生,視作無報考資格;若提供報名材料有弄虛作假情況的,取消參加綜合測試的資格,報名費及材料一概不退。
第六章 考試
第七條 普高招生考生以高中學考成績為基本依據,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以浙江省職業技能考試為基本依據(成績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為準),結合學校綜合素質測評項目進行折算。1.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綜合成績總分計算公式
(1)普高招生考生
綜合成績(總分200分)=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合成滿分100分,占總分的50%)+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滿分100分,占總分的50%)。
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滿分100分,高中學考10門科目成績中取最高的8門折算,換算方式為8門科目學考等第所對應分值相加后除以8,學考等級賦分見下表。認定以省考試院提供的等級為準。
新學考等第 | A | B | C | D | E |
折算分值 | 100 | 87 | 74 | 61 | 31 |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綜合成績(總分200分)=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折合成滿分100分,占總分的50%)+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滿分100分,占總分的50%)。
其中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折算分值為職業技能考試理論知識與技能操作成績之和除以3,滿分為100分。
外省轉入我省考生的學考成績,已經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的,嘉興南洋職業技術學院予以認可,并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成績統計。未經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的,考生須出具外省省級主管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由于各省間成績分值不同,根據其成績,無補考、不及格等級的,一律按D處理,即按61分折算。
2.綜合素質測評
由學院自主命題、自主組織測評,命題與閱卷工作方案由學院報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自主組織或委托有資質的機構實施。
(1)時間:2019年4月15-16日8:30-17:30
(2)地點:嘉興南洋職業技術學院(嘉興市大德路999號)
(3)綜合素質測試組成:普高招生考生職業適應性測試/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文化素質(80分)和素質特長評定(20分)兩部分組成。
(4)職業適應性/文化素質測試形式:筆試、面試、技能考試、上機測試等形式,(考生務必攜帶《準考證》、《身份證》、《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的原件)。(具體詳見學校招生網《2019年高職提前招生考試綜合素質測評實施方案》)
(5)職業適應性測試方式:由學院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若干個考評組,考評組不少于5位考評人員(設組長1名)和若干工作人員組成,按照實施細則制定的考評方法進行測試,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實施全程監督。
(6)職業適應性/文化素質測試內容:各專業職業適應性測試具體實施方案,學院招生信息網將另行公布。
(7)鼓勵具有特長并在各類比賽中表現突出的考生報考嘉興南洋職業技術學院,在中學階段,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賦予一定的素質特長分:
項目 | 等級 | 分值 | 備注 |
榮譽類 | 省級及以上 | 15分 | 限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干部、優秀團員 |
浙江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技能大賽暨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選拔賽 | 一等獎 | 20分 | 大賽組委會 |
二等獎 | 15分 | ||
三等獎 | 10分 | ||
體育 | 國家等級運動員二級及以上 | 20分 | |
省級及以上比賽單項或團體項前八名 | 15分 | 限省教育廳、省體育局等政府部門主辦 | |
各地市比賽單項或團體項前六名 | 10分 | 限地市級中學生運動會或體育局主辦 | |
書法、繪畫、設計、雕塑、工藝美術、民間工藝、綜合藝術、攝影攝像比賽 | 一等獎 | 20分 | 限省教育廳、省文化廳等政府部門組織 |
二等獎 | 15分 | ||
三等獎 | 10分 |
說明:若考生對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有異議,可在4月19日9:00—14:00期間。根據高考成績復核流程向學院提出復核申請,學院將依據程序進行復核。
第八條 成績公布與查詢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在考試結束10日內公布在學院提前招生網上,考生根據提示進行查詢。
第七章 錄取
第九條 錄取規則1.根據國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實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監督、學院負責的體制,學院按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學生自愿報考、院校綜合測評、一檔多投錄取”的辦法。
2.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3.如參加某專業綜合素質測試的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專業的招生計劃數時,則按實際參加該專業綜合素質測試人數的90%(四舍五入原則)執行高職提前招生計劃數,不再設置備錄考生。
4.當考生總分相同時,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學考成績、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單科成績進行排序錄取;學考的單科順序排列:語文、數學、外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若仍相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高的考生優先。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依次按職業技能操作考試成績、理論考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評成績進行排序。
5.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后,按照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擬錄取名單根據各專業的招生計劃100%的比例按總分從高到低劃定符合錄取資格的考生。備錄名單根據各專業的招生計劃的500%按總分從高到低劃定備錄名單(遇該專業備錄人數不足計劃數的5倍時,則按實際人數確定備錄名單)。實行一檔多投的錄取方法將出現考生放棄錄取情況,對于因考生放棄而產生的缺額計劃,學院將在備錄考生中依次擇優遞補錄取。擬錄取考生登陸浙江省考試院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選擇一所院校作為錄取結果。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狀態后方可登陸平臺進行錄取選擇。學院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正式錄取名單,在學院招生信息網進行公布,并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辦理錄取手續。
6.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查詢本人錄取情況,被擬錄取的考生可選擇嘉興南洋職業技術學院作為錄取院校,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后再登陸服務平臺選擇。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7.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擬錄取和備錄考生名單在嘉興南洋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8.凡被嘉興南洋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的學生,不得再參加當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第八章 日程安排
第十條 工作進程安排1.2019年3月1日8:00-3月31日17:00,有意愿報考的學生登錄學院招生網提前招生報名系統完成網上報名工作,同時將素質特長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郵寄至學院招生辦公室,郵寄材料截止時間為3月31日(以郵戳時間為準)。
2.2019年4月10日前,做好學院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試細則制定及考生資格初審等工作。
3.2019年4月13-14日每天8:30-22:30(具體專業對應時間關注學院招生網),考生本人隨帶各項材料到嘉興南洋職業技術學院進行報名資格現場確認,現場領取準考證。
4.2019年4月15-16日每天8:30-17:30,考生在嘉興南洋職業技術學院進行綜合素質測試(具體專業對應時間關注學院招生網)。
5.2019年4月18日17:00前,公布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學院招生網)。
6.2019年4月19日9:00—14:00期間對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有異議的考生,學院依據程序進行復核。
7.2019年5月7日前,將入圍考生名單提交考試院服務平臺。
8.2019年5月9日-14日,考生登陸平臺選擇確認錄取情況。
9.2019年5月16日,提前招生錄取結束。
10.2019年5月17日-30日,公示錄取名單。
11.2019年5月31日,根據公示結果形成最終錄取名冊。
第九章 招生監督
第十一條 高職提前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統一領導下,由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全程錄像或錄音,保留記錄備查。第十二條 所有參加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定,嚴格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要求,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順利完成。
第十三條 綜合素質測試采用全封閉形式,相關部門和涉密人員簽訂保密責任書,考試現場實行手機信號屏蔽。利益相關人員進行實行回避原則。
第十四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并在提前招生報名系統中準確填寫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各科目的等第。
第十五條 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36號嚴肅處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六條 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監督電話:0573-82301760
第十章 其 他
第十八條 學院教學工作部招生辦公室負責接待及解答高職提前招生有關事宜,咨詢電話:0573—82302189、82301914第十九條 招生網網址:http://zsw.jxnyc.net/
第二十條 招生網指定郵箱:jxnyczsb@163.com
第二十一條 2019級新生咨詢QQ群號 707172604
第二十二條 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激勵政策;同時還有大學新生“綠色通道”、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學院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