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8年招生章程
已經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我校2018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關高考招生錄取工作的政策規(guī)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駐馬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
第三條 駐馬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省招生辦、學校紀檢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駐馬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校國標代碼:14598,河南招生代碼:6232。
第五條 學校地址:河南省駐馬店市盤龍山路2658號。
第六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七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九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駐馬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 駐馬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yè)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和錄取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招生對象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計劃的制定以社會人才需求、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辦學條件為主要依據,立足河南,統(tǒng)籌考慮2018年河南省各地市高考人數和生源情況,確定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的編制原則和辦法。學校按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批準的2018年各專業(yè)招生計劃執(zhí)行。
第十三條 全日制普通高職招生的范圍、條件
(一)范圍:面向全省。
(二)招收應、往屆高中畢業(yè)生并參加全國2018年普通高考的學生。
(三)招收2018年中等職業(yè)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yè)中專、成人中專、職業(yè)高中、技工學校)應屆畢業(yè)生并參加河南省2018年對口升學的學生。
第五章 招生錄取
第十四條 學校招生計劃通過省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五條 招收專業(yè)有學前教育、早期教育等師范類專業(yè)。
第十六條 學校的錄取工作采取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方式進行。
第十七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當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文件的規(guī)定,按照學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計劃以及考生志愿,在考生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試辦公室規(guī)定的比例調閱考生電子檔案,具體比例視生源情況而定。
第十八條 學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
第十九條 招收的學生外語語種不限,各專業(yè)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條 在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滿額情況下,根據招生計劃數量,按照“分數優(yōu)先”原則進行錄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滿的條件下,不拒絕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一條 學校補錄工作嚴格執(zhí)行補錄的缺額計劃,對達到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錄取,直至缺額計劃錄滿為止。
第二十二條 學生畢業(yè)后成績合格者頒發(fā)國家教育部統(tǒng)一印制的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學歷證書,學校名稱為駐馬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三條 我校為在校學生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用于獎勵品學兼優(yōu)的優(yōu)秀學生;經濟困難學生還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或參加學校提供的勤工助學等工作。
第二十四條 學校收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解釋權在駐馬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yè)處。
第二十七條 聯(lián)系方式
學校地址:河南省駐馬店市盤龍山路2658號
郵 編:463000
聯(lián)系電話:0396—3589377 8046736 8040111
傳 真:0396—2992658
學校網址:http://www.zmdyz.org/
E-mail:zmdyzzsb@163.com
專業(yè)名稱 | 專業(yè)代碼 | 學制 | 師范 | 藝術 | 中外合 作辦學 | 招生人數 | 學費 (元/年) | 備注 |
學前教育 | 670102K | 3 | 是 | 3300 | 文理兼收 | |||
早期教育 | 670101K | 3 | 是 | 3300 | 文理兼收 | |||
學前教育 | 670102k | 3 | 是 | 3300 | 對口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