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2019年單獨考試招生考試辦法及錄取規則
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
2019年單獨考試招生考試辦法及錄取規則
一、準考證領取
報考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2019年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請與2019年3月30日8時至18時憑身份證到學院招生就業處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辦法
在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的指導與監督下,學院自主命題,對考生的文化知識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技能測試)進行測評。
(一)文化知識考試
1.文化知識考試內容:語文、數學、英語大綜合滿分200分;試卷分值分別是100分、50分、50分,閉卷筆試,考試時間:120分鐘。
2.具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考生,將采用語文、數學、英語三科“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換算后成績,文化知識考試免考。換算方式:A換算為對應科目試卷分值的100%,B換算為對應科目試卷分值的85%,C換算為對應科目試卷分值的70%,D換算為對應科目試卷分值的60%。
3.無“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考生需正常參加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組織的文化知識考試。
(二)職業適應性測試
普通高中考生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測試內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創新思維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試卷分值:200分;測試方式:面試或機試。
(三)職業技能測試
中職考生參加職業技能測試,測試內容:主要考察考生的實踐操作技能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等;試卷分值:200分;測試方式:面試、實操、機試。
(四)考試組織:學院設點集中考試,統一封閉評卷。
(五)考試日程安排
時 間 |
考核內容 |
|
3月31日 |
09:00-11:00 |
語文、數學、英語大綜合 |
3月31日 |
13:00-16:00 |
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 |
考生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
二、照顧政策加分
(一)“照顧政策加分”適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類中職生源考生在內的所有考生。
(二)凡有“照顧政策加分”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現場確認環節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單獨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錄取時將給予照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時,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項。
具體加分項目及標準以河南省教育廳、省招辦公布內容為準。
(三)加分方法
在考生考試成績[文化課成績+職業技能成績]的基礎上,另行加“照顧政策加分”。
三、“職業技能”測試加分
(一)“職業技能”測試加分是指獲得技能競賽成績或政府部門認可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書的各類考生。
(二)具有一定職業技能,并獲得技能競賽成績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本專業從業資格證書,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現場確認環節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單獨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錄取時將給予相應的專業技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項加分條件時,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項。
1.獲得地市教育局舉辦的本專業技能大賽二等獎,加分分值5分;
2.獲得地市教育局舉辦的本專業技能大賽一等獎,加分分值10分;
3. 獲得省級教育廳舉辦的本專業技能大賽三等獎,加分分值15分;
4.獲得省級教育廳舉辦的本專業技能大賽二等獎,加分分值20分;
5.獲得本專業初級工級別從業資格證書,加分分值為10分;
6.獲得本專業中級工級別從業資格證書,加分分值為20分;
(三)加分方法
在考生職業技能成績基礎上進行加分,加至滿分200分為止。如:某考生職業能力筆試成績100分,符合本專業中級工加分條件,其最終職業技能成績與專業技能加分為120分;某考生職業技能成績為200分,符合本專業中級工加分條件,其最終職業技能成績與專業技能加分仍為200分。
(四)相關要求:
請具有技能競賽成績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本專業從業資格證書的考生,于2019年3月30日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及相關技能競賽成績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本專業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到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并進行現場確認。
五、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
(一)免試對象和條件
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以上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生,可免試錄取進入高校專科階段學習。
(二)免試錄取程序
1.考生本人提出申請,并填寫《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登記表》。考生獲獎情況的確認由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負責審查。
2.考生所在學校請將考生《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審批表》、考生身份證復印件、技能競賽獲獎證書原件等資料,于2019年3月1日前送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進行相關資格、條件的審查和公示,2019年3月5日前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將公示后的名單報送河南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進行技能競賽情況復審。
3.核實審定的擬錄取名單由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由省招辦辦理錄取手續,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頒發錄取通知書。被免試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
六、錄取原則
根據考生總成績為依據,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學院根據錄取原則確定預錄取名單并在學院網站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經公示后確定的預錄取名單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上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批、備案。
在單獨考試招生中被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錄取的考生,與參加全國統一考試招生錄取的學生一視同仁,考生入學報到后享有同等待遇,但不再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等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未被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全國高校統一考試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