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2019年河北省單獨考試招生實施方案
根據《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對2019年普通院校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具體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一)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文件精神,以組織參加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為契機,探索多元化選拔方式。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努力提高測評手段。
(三)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在考試內容和評分標準上突出對考生各方面素質的評價,并根據專業特點,選拔綜合素質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專業潛質的人才。
二、招生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已通過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且符合所報考院校招生條件的考生(含對口考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關規定。
(三)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三、選擇考試類、繳費及準考證的發放
(一)已參加高考報名的考生于3月8日9時至3月12日17時,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入“高職單招報考系統”選擇考試類,并按牽頭院??荚噷嵤┓桨傅囊螅驅臓款^院校繳納報考費。
(二)準考證的發放:
完成繳費的考生,按照各牽頭院校的要求,在規定時間打印準考證。
(三)各專業對應主考院校:
牽頭院校 |
組考類別 |
涵蓋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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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 |
按對口高考報名的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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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臺職業技術學院 |
A考試一類(土木建筑、資源環境與安全、水利等所涉及專業) |
對口—建筑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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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 |
保定職業技術學院、河北化工醫藥職業技術學院 |
D考試四類(農林牧漁、輕工紡織、生物與化工、食品藥品與糧食等所涉及專業) |
對口—農林類 |
園林技術 |
秦皇島職業技術學院、河北政法職業學院、河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
E考試五類(公共管理與服務、旅游、公安與司法(公安專業除外)等所涉及專業) |
對口—旅游類 |
社會工作、民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老年服務與管理、老年服務與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婚慶服務與管理、現代殯葬技術與管理、公共事務管理 |
河北女子職業技術學院 |
F考試六類(教育與體育(體育專業除外)、新聞傳播等所涉及專業) |
對口—學前教育類 |
學前教育 |
滄州醫學高等??茖W校 |
G考試七類(醫藥衛生(臨床醫學類專業除外)等所涉及專業) |
對口—醫學類 |
護理、護理(中外合作辦學)、康復治療技術、康復輔助器具技術、假肢與矯形器技術 |
河北對外經貿職業學院、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 |
I考試九類(財經商貿等所涉及專業) |
對口—財經類 |
會計 |
四、命題、考試與評卷
(一)命題
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所有專業考試試題均由相關考試類牽頭院校負責命題。
(二)考試
1.考試時間
高職單招報考時間為2019年3月8日9時至3月12日17時??忌ê庠嚳忌┑卿浐颖笔〗逃荚囋壕W站,通過“高職單招報考系統”進行網上報考,選擇考試類后,跳轉到各考試類牽頭院校進行繳費??荚囶愐唤涍x定,不得更改。報考結束后不再安排補報。具體時間參考各考試類牽頭院校的考試實施方案。
2.考試地點
按照各牽頭院校安排,具體詳見準考證。
3.考試內容
高職單招考試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總分為750分。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的命題和考試均由牽頭院校負責。其中文化素質考試科目統一為語文、數學,每科150分,滿分300分;職業技能考試可采取專業基礎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或面試等方式進行,具體以院校規定為準,滿分450分。
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欲使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具體要求詳見各牽頭院校的組考方案。
按照對口高考報名的考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總分為750分。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的命題和考試均由牽頭院校負責。其中文化素質考試科目統一為語文、數學,每科150分,滿分300分;職業技能考試可采取職業適應性測試或面試等方式進行,具體以院校規定為準,滿分450分。
文化考試和職業技能考試均由牽頭院校負責??忌缬腥趯I考試成績,可使用對口專業考試成績(總分390分)折算代替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總分450分),具體折算辦法由各牽頭院校確定,也可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職業技能考試。
(三)評卷、成績公布與復核
1.評卷工作由各牽頭院校負責;
2.成績公布與復核:各牽頭院校于4月10日前向社會公布考生成績及成績復核方法,及時受理考生成績復核申請并作出最終裁定。
五、志愿填報與錄取工作安排
高職單招一、二志愿實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在所選考試類中填報五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報六個專業,并勾選是否服從專業調劑。
2019年4月11日9時至14日17時,考生填報一志愿;
4月20日9時至21日9時,考生填報二志愿。
(一)錄取規則
按考生總分從高到低排序,考生總分相同情況下,依次按照職業技能考試總成績、專業基礎考試、語文、數學成績排序。
(二)日程安排
2019年4月11日9時至14日17時,考生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填報一志愿;
4月20日9時,考生查詢一志愿錄取結果;
4月20日9時至21日9時,一志愿未錄取的考生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填報二志愿;
4月24日16時,考生查詢二志愿錄取結果;
錄取結束后,招生院校公布錄取考生名單,向考生發放由校長簽發的《錄取通知書》。
(三)錄取名單公布
錄取工作結束后,及時向社會公布錄取考生名單,并向考生發放由校長簽發的《錄取通知書》。已被單招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和對口招生考試及錄取。
(四)畢業生待遇
1.參加單獨招生考試被錄取的考生享受與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統一注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籍。
2.修業期滿,達到畢業要求,頒發國家教育部網上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茖W歷證書”。
六、新生報到及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對違反規定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七、其他工作要求
1.實施高考“陽光工程”。在單獨招生考試工作中,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的通知》中關于“十公開”和“六不準”的規定。
2.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協調、組織、實施、公示和上報的全過程,監督檢查各項工作,保證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透明。
八、聯系方式
地 址:北京東燕郊燕靈路2號,北京市大興區團河路。
郵政編碼:101601
聯系電話:010-52649731、010-52649732、010-61591719、010-61595417、010-61595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