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報到和新生資格復查_鄭州澍青醫學高等專科學校2019年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第六章 報到和新生資格復查
第二十四條 新生報到
考生被錄取后按照錄取通知書上規定時間攜帶本人身份證、錄取通知 書、準考證、及考生檔案到校報到。
第二十五條 新生資格復查
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資格逐一進行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身體 條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和我校單獨考試招生章程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畢業證頒發辦法
參加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被我校錄取后,按照我校入學要求按時報到,經過資格審核后為其注冊學籍,按規定完成教學計劃的全部課程,考 核合格,由我校頒發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和就業報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