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_河南農業職業學院2019年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河南農業職業學院成立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主管教學、招生、紀檢工作的校領導為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下設命題考務組、錄取工作組、紀檢監察組和后勤保障安全組。凡屬考核、錄取中遇到的重大問題,一律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一條河南農業職業學院紀委負責對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紀檢部門全程監督與指導單獨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保證單獨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實施“陽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