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錄取_安陽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
六、錄取
錄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領導下,由安陽職業技術學院組織錄取。考生被安陽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后,除不可跨校轉學外,其他待遇與參加全國統一考試招生錄取的學生相同。
(一)錄取原則
根據考生文化基礎綜合考試(或學業水平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的總和,分專業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對有技能特長者,如獲得初、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或技師證書的考生可按等級另外賦分,最高不得超過20分。
安陽職業技術學院根據錄取原則確定預錄取名單,報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并在安陽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上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批、備案。
(二)錄取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
以高招體檢數據為依據,所有考生應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特別提醒:
參加2019年高職單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的考生,均應參加省招辦組織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中職生對口升學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采集、現場信息確認以及高考體檢,對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參加高考體檢的考生不予辦理錄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