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招生錄取_合肥師范學院2019年面向中職畢業生對口招生章程
八、招生錄取
1、錄取工作在省教育廳領導下,由合肥師范學院組織實施,4月11日確定初步錄取名單,在合肥師范學院招生網公示一周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報送擬錄取考生名單,4月18日完成相關錄取工作。
2、錄取原則:
(1)酒店管理、生物技術和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
對本科對口招生文化素質測試和合肥師范學院技能測試都合格的考生,根據考生總分(含政策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總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單科排序:專業課、專業技能測試、文化課。若仍相同則并列名次全部錄取。文化課或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體育教育專業:
對本科對口招生文化素質測試和合肥師范學院專業課考試都合格的考生,根據綜合分(總分)按專項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各專項擬招生計劃:
田徑(0-8人)、籃球(0-10人)、乒乓球(男0-5人)、健美操(0-5人)、體育舞蹈(0-4人)、武術套路(0-8人)、劃船(0-28人,只含皮艇、劃艇、賽艇)、手球(0-6人)、射擊(0-10人)、射箭(0-3人)、重競技(0-4人,只含柔道、摔跤)、足球(0-5人)、羽毛球(0-4人)、技巧(0-3人)、擊劍(0-2人)。水上劃船項目計劃專門為合肥師范學院體育科學學院水上運動系設置,四年教學安排在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縣紫蓬山安徽省水上運動管理中心,執行專門的水上運動人才培養方案。
所有專項按以下原則分配錄取名額:如某一專項實際參加考試考生數達不到錄取計劃150%,按以下比例計算名額:149-140%時,按計劃錄取名額數的90%分配名額;依次是139-130%(80%);129-120%(70%);119以下(60%);100%以下按實際參加考試人數的50%分配名額,小數點后不計。如果某一專項錄不滿,剩余指標將劃入所有專項中按綜合分(總分)高低依次錄取,但每一專項總錄取名額不超過該專項計劃數的1.5倍。
綜合分(總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單科排序:專業課、文化課。若仍相同則并列名次全部錄取。文化課或專業課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錄取通知書發放和學生報到:錄取通知書由合肥師范學院印制并于7月中下旬統一郵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個人檔案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入學。無故不按期報到的取消入學資格。
4、資格復查:新生入學后,合肥師范學院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認真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行為的,取消考生入學資格,并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和相關規定嚴格查處,確保招生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