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對象、考核辦法與錄取原則_河南建筑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單招招生章程
第四章 招生對象、考核辦法與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 招生對象
1.符合 2019 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者。
2.符合 2019 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為對口招生)考試報名者。 第十二條 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我校 2019 年按專業類別進行招生,單招計劃共 1530 人。 如報名考生人數不足專業招生計劃數時,視報考人數情況,將該專業的部分計劃調整到報考人數多的專業;如生源不足,不足部分調轉為高職批次統招計劃。
第十三條 凡參加我校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請統一在網上填報志 愿,填報志愿時間為2019 年 3 月 19 日 9 時至 22 日 18 時。考生只能 填報一所高校志愿,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志愿填報,并可以在規 定的填報志愿時間內進行不超過兩次的志愿修改,以網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為準。填報時間截止后將無法補報和更改,請考生按時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服務平臺”(http://pzwb.heao.gov.cn), 認真進行志愿填報。
第十四條 考核辦法 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的監督和指導下進行。
1.“文化知識”考試
(1)普通高中畢業生“文化知識”考試成績原則上采用考生普 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語文、數學、英語三科中等級最高的一科成績,免“文化知識”考試。沒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 的考生和參加對口招生報名的考生需參加“文化知識”校考。
(2)“文化知識”考試采用閉卷筆試,考試科目為:語文、數 學、英語(一份試卷),滿分 150 分。
(3)普通高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折算原則: “A 級”=150 分,“B 級”=135 分,“C 級”=120 分,“D 級”=105 分。
2.“職業技能”測試
(1)高中考生的職業適應性測試:采取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創新思維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等,滿分 150 分。
(2)中職考生的“職業技能”測試, 滿分 150 分。根據報考我 校的單招專業類別情況,分為如下兩種情況:
1)土建施工類、測繪地理信息類、道路運輸類、城市軌道交通類、鐵道運輸類、建筑設計類、城鄉規劃與管理類、建設工程管理類、 房地產類、安全類和市政工程類,測試科目為制圖與識圖,內容為制 圖與識圖能力,測試方式為卷面測試。
2)建筑設備類、自動化類、計算機類、通信類和財務會計類, 測試科目為計算機應用基礎,內容為計算機基礎應用能力,測試方式 為卷面測試。
3.中職畢業生具備下列條件者,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條 件,可向我校書面提出申請:
(1)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 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 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
(2)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 動模范先進個人以上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生。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
1.身體條件要求。
凡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必須參加高考體檢,且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要求。
2.錄取程序。
(1)劃定錄取總分分數線。根據招生計劃,劃定錄取總分分數 線。
(2)確定預錄取名單。根據錄取總分分數線,按照志愿優先、 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3)領導小組審核。預錄取名單報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委員會審 核、批準。
(4)公示預錄取名單。經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委員會審核、批準的預錄取名單(含成績)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個 工作日。
(5)上報預錄取結果。經過公示且無異議的預錄取考生名單報 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
第十六條 被我校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與參加全國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學生一視同仁,考生入學報到后享有同等待遇,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等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參加全國高校招生統一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