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監督機制_淮南師范學院2019年面向中職畢業生對口考試和招生章程
十一、監督機制
1. 學校嚴格執行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各項政策,堅持“程序公開、競爭公平、選拔公正”的原則。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
2. 考生及其所在學校所填寫的內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須屬實、齊全。有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學校將把考生的違規事實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對于負有責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學者,取消其對口招生錄取考核成績及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和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報上級主管部門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3.考生入學后,學校將組織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凡復查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取消入學資格。
淮南師范學院2019年面向中職畢業生對口招生章程由淮南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電話:0554-6863685 6863550(傳真)郵編:232038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區洞山西路淮南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
網址:http://www.hnnu.edu.cn郵箱:zsban818@163.com
附件:
1.《2019年安徽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升學考試加分(免試)申請表》.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