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錄取_巢湖學院2019年面向中職畢業生對口招生章程
八、錄取
1.錄取流程
錄取工作在省教育廳領導下,由巢湖學院組織實施,擬錄取名單4月11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報送預錄取結果,辦理相關錄取手續。錄取通知書將于8月初與普通本科錄取通知書一并寄出。
2.錄取原則
(1)市場營銷、旅游管理專業
對技能測試合格,文化課成績不低于180分,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考生,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單科排序為:專業理論、專業技能、文化課。
(2)體育教育專業
對技能測試合格,文化課達到安徽省教育廳劃定的文化素質測試合格線及以上,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考生,按各專項招生計劃數與專項合格生源數1:1.2的比例確定各專項專業技能最低資格線,達到各專項專業技能最低資格線后按考生技能和文化課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符合專項素質、專項技能免測的考生按文化課成績高低進行錄取。其中,非專業素質、專項技能免測考生,總成績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單科排序為:技能總分、技能(專項素質)、技能(專項技能)、文化課;專業素質、專項技能免測考生,總成績相同時,則按獲獎情況(全國運動會1至8名,全國學生運動會1至8名,安徽省運動會1至3名,安徽省教育廳或安徽體育局主辦的錦標賽第1名的順序)進行錄取。
3.計劃調整。各專業(含體育教育運動專項)間計劃不互調。
4.報到注冊。新生持錄取通知書等材料在巢湖學院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入學。無故不按期報到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5.資格復查。新生入學后,巢湖學院根據招生政策、錄取標準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認真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行為的,取消考生入學資格,并報告有關部門倒查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