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取辦法_北京林業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
五、錄取辦法
1、報考要求:取得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名資格,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自主招生填報志愿的方式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考生僅能報考獲得入選資格的專業(如報考認定專業以外的其他專業,取消其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直接做退檔處理),身體條件應符合所報專業要求(專業體檢要求見附件),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我校審查錄取。
取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上海籍、浙江籍考生,需符合報考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科目要求見附件)。
2、成績要求:
取得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以下要求:
上海籍、浙江籍考生,高考成績(含省級招生辦規定的政策性加分)需達到所在省市公布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20分。
江蘇籍考生,高考成績(含省級招生辦規定的政策性加分)需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本科模擬投檔線下10分且不低于當地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BB及以上。
其余省份考生高考成績(含省級招生辦規定的政策性加分)需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本科模擬投檔線下20分且不低于當地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
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線執行。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