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開展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沈陽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開展單獨考試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 號)、《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9”4號)和《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根據《遼寧省教育廳關于 2019 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結合沈陽職業技術學院實際情況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沈陽職業技術學院辦學特色和專業培養需求,單獨招生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綜合素質高、適合職業教育培養方式并熱愛職業教育的高中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進入沈陽職業技術學院學習深造,促進學院人才培養質量的進一步提升。
二、組織機構
(一)學院成立2019年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張黎明、王久成
副組長:張學偉
成員:張學偉、李曉峰、夏宗光、李靜、管俊杰
領導小組下設工作辦公室
主任:張學偉
副主任:周光宇、赫芳、湯曉偉、邢雨、劉瑞軍、劉琨、白 羽、
王剛、齊維義、郭景石、王婷、孫田星、劉研、姚學峰、李文杰、王強、李亞榮、姜婷婷、侯伯民、沈毅、劉鐵明
(二)工作辦公室下設招生宣傳組、招生考試命題評卷錄取組、
紀檢監察組、考試考務組、面試考核組、網絡安全組、財務審計組、
綜合服務組、安全保衛組、后勤保障組。
1.招生宣傳組
組長:周光宇、邢雨、劉琨
副組長:孫田星、劉研、姚學峰、李文杰、王強、李亞榮、姜婷婷、侯伯民、劉鐵明、白妮
成員:招生就業處、各二級學院、宣傳部、學生處有關工作人員、汽車分院招生辦有關人員
工作職責:總院負責此次單獨招生高中生宣傳和咨詢接待服務工作。汽車分院負責此次單獨招生中職對口升學考生宣傳和咨詢接待服務工作。
2.招生考試命題評卷錄取組
組長:周光宇
副組長:白妮、朱軍、韓旭、孫彤
成員:總院招就處全體工作人員、汽車分院相關工作人員
工作職責:負責此次單獨招生命題教師、評卷教師的聘請;命題、評卷、錄取等相關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指導汽車學院單獨招生考試命題、評卷、錄取工作。
3.紀檢監察組
組長:赫芳
副組長:潘麗杰
成員:丁鶴鳴、倪麗萍
工作職責:負責此次單獨招生工作重點環節的紀檢監察。
4.考試(筆試)考務組
1)第一階段考試
組長:劉瑞軍
副組長:劉玉娟、李云飛
成員:教務處有關工作人員
工作職責:負責此次單獨招生筆試考務組織工作。
2)第二階段考試
組長:劉玉娟
副組長:朱軍、韓旭、孫彤
成 員:汽車分院教務處全體人員
工作職責:負責此次汽車學院單獨招生考試考務組織工作。負責此次單獨招生文化課、職業適應性測試命題、評卷及相關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此次單獨招生技能考核命題、備料、考務安排、評卷及相關工作的組織、協調。
5.面試考核組
組長:侯伯民
成員:中德學院有關工作人員
工作職責:負責按《沈陽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考試命題工作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制定此次單獨招生面試考核工作方案;負責考核點和評分標準的制定;負責選聘有關教師組成命題組,組織命題工作;負責試卷印制和保管保密工作;負責面試評委的選聘;負責面試考核考務組織工作;面試成績匯總并報招就處等工作。
6.網絡安全組
組長:白羽
副組長:曲大海、才濤
成員:羅鵬、孫騎、張娜
工作職責:負責總院單獨招生網絡報名、信息發布、系統維護及網絡和數據安全工作。負責指導汽車學院單獨招生網絡安全相關工作。
7.財務審計組
組長:王剛
副組長:王弋、徐東、張黨
工作職責:負責支付寶、微信支付功能申辦,負責單獨招生工作的費用收支及財務審計工作。
8.綜合服務組
組長:湯曉偉
成員:辦公室有關工作人員
工作職責:負責單獨招生期間車輛安排及有關領導的接待服務工作。
9.安全保衛組
組長:齊維義
副組長:張權友
成員:保衛處、軟件學院及汽車分院有關工作人員
工作職責:負責此次單獨招生期間校園安全保衛及車輛引導工作。
10.后勤保障組
組長:郭景石
副組長:時滿龍
成員:保衛處、軟件學院及汽車分院有關工作人員
工作職責:負責此次單獨招生期間校園水電保障、環境衛生、醫療救護、午餐供應等工作。
三、招生對象
已報名參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升學考試的考生,方可參加沈陽職業技術學院組織的單獨招生考試。
報考考生身體條件應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對身體條件不符合指導意見中規定條件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報名工作結束后,沈陽職業技術學院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認證,不符合報名條件將取消其考試、錄取資格。
申請免試錄取的考生同時須符合《遼寧省教育廳關于高等職業院校開展免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遼教發〔2016〕21號)規定的免試條件,并且考生本人需于報名截止前到沈陽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工作處提交辦理申請免試錄取相關材料。
備注:學院僅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請其它外語語種考生慎報。
四、招生計劃及志愿情況
招生計劃附后。
(一) 總院志愿情況
1) 中德學院
本次招生設置一個專業志愿及服從調劑志愿。
2) 其他學院
本次招生設置一個專業志愿,學校將根據錄取情況(在未錄滿的專業中)設置一次的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中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服從志愿)進行補充錄取。
(二)汽車分院志愿情況
1)第一階段考試
本次招生設置兩個專業志愿及服從調劑志愿。
2)第二階段考試
本次招生設置兩個專業志愿及服從調劑志愿,專業調劑只能在本大類專業群中完成。
五、報名辦法及相關事項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1.第一階段考試報名時間:2019年3月11日-4月3日15:00前
第二階段考試報名時間:4月8日—6月8日15:00前
2.報名方式:網絡報名。考生登陸沈陽職業技術學院網站(www.vtcsy.com)點擊“單獨招生報名系統”;按網絡報名系統提示進行操作。
(二)資格審核
1.第一階段考試
報名工作結束后,學院將于4月4日對報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并于4月5日在學院報名網站公布審核結果。
2.第二階段考試
報名工作結束后,汽車分院將于6月9日對報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并于6月10日在汽車分院報名網站公布審核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名單報送沈陽職業技術學院備案。
(三)報名費繳費辦法
1.第一階段考試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請于4月6日-8日登錄學院報名網站,按系統提示進行網上繳費,報名費120元/生。逾期未繳費者學院將視其為自動放棄報名和考試資格。
2.第二階段考試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請于6月11日-13日登錄學院報名網站,按系統提示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繳費者學院將視其為自動放棄報名和考試資格。報名考試費120元/生。
六、準考證領取方式及時間
考生可登錄學院報名網站按步驟提示自行打印準考證。
1.第一階段考試打印時間:2019年4月9日-13日
2.第二階段考試打印時間:2019年6月16日-18日
七、命題
根據《遼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遼教發〔2019〕9號),參照《遼寧省職業教育對口升學考試文化課(公共課)命題工作管理辦法》(試行)(遼招考辦字〔2017〕61號)和國家保密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沈陽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考試命題工作管理辦法(試行)》,詳見附件。學院將研究、參照《高中各科目》及《中職對口升學》考試大綱做為命題依據和范圍;中德學院負責面試命題工作;汽車分院負責其所屬招生專業的命題工作。
八、考試科目、考試形式、時間、地點
(一)考試科目
1.第一階段考試
文化課測試(語文、數學)、職業適應性測試(歷史、思想政治、英語、地理、計算機基礎知識、職業能力傾向測試)和面試(僅限報考機電一體化、模具設計與制造專業的考生)
2.第二階段考試
文化綜合課(語文、數學)
專業綜合課(以《遼寧省教育廳關于公布2019年職業教育對口升學專業綜合課考試科目和技能考核要點的通知》內容為準)
技能考核(對應各工種進行)
(二)考試形式
1.第一階段考試
筆試(報考機電一體化、模具設計與制造專業的考生除參加筆試外,還需要參加面試)
2.第二階段考試
筆試、實際操作
(三)考試科目分值
1. 第一階段考試
1)筆試:文化課測試滿分3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300分,總分600分。
2)面試:100分。(只限機電一體化、模具設計與制造專業)
2. 第二階段考試
文化綜合課滿分150分;專業綜合課滿分150分;技能考核滿分100分;總分400分。
(四)考試時間
1. 第一階段考試
1)筆試
2019年4月13日
09:00-11:00 文化課測試
13:00-14:40 職業適應性測試
2)面試
2019年4月14日-16日
2. 第二階段考試
2019年6月22日
08:30-10:00 文化綜合課測試
10:20-11:50 專業綜合課測試
技能考核時間:
6月21日全天,6月22日下午,具體時間以準考證安排為準。
(五)考試地點
1. 第一階段考試
沈陽職業技術學院總院招生專業在沈陽市大東區勞動路32號,汽車分院招生專業在沈陽市沈河區文萃路124號,學院另行制定考試考務工作方案。
2. 第二階段考試
沈陽市沈河區文萃路124號(汽車分院),學院另行制定考務工作方案。
(六)公布成績時間
1. 第一階段考試
4月19日18:00
2. 第二階段考試
6月26日18:00
九、評卷工作
評卷工作在學院單獨招生考試領導小組領導下,聘請有關人員組成評卷組,實行集中封閉評卷。
十、錄取時間及錄取原則
1. 第一階段考試
1)錄取時間:4月20日-22日(同時公布錄取結果)
征集志愿錄取時間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學院將在校園網、官方微信平臺發布。
2)錄取原則:錄取工作由學院統一組織。按比例劃定控制線,達到控制線以上并已參加省招考辦當年高考報名的考生方可獲得錄取資格。
A、中德學院專業
根據招生計劃數、總成績(筆試和面試成績之和),按專業及志愿順序,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總成績分數相同時依次按數學、語文、職業適應性測試、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對未錄滿專業進行服從調劑志愿的錄取。
B、總院其他專業
根據招生計劃數、筆試總成績,按專業及志愿順序,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總成績分數相同時依次按數學、語文、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當第一次錄取生源不足計劃招生數時,學院將向參加沈陽職業技術學院考試的考生公布各專業剩余計劃,未被錄取的考生(包含中德學院未錄取考生)可重新登錄學院網站在公布的剩余計劃的專業中填報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按專業及志愿順序(專業清原則),以總成績(中德學院未錄取考生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C、汽車分院專業
根據招生計劃數、筆試總成績,按專業及志愿順序,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總成績分數相同時依次按數學、語文、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對未錄滿專業進行服從調劑志愿的錄取。
確定預錄考生名單報遼寧省招生考試辦公室備案,統一發放錄取通知書,與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錄取的新生同時入學。
已被第一階段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我省統一組織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升學考試和單獨招生院校組織的第二階段考試和錄取。未被錄取的學生可正常參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2. 第二階段考試
1)錄取結果公布時間:6月28日
2)錄取原則:錄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試辦公室及沈陽職業技術學院領導下,由汽車分院統一組織錄取。錄取按專業志愿順序,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據招生計劃數錄取,在總成績分數相同時依次按專業綜合測試成績、文化綜合測試成績、技能考核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確定預錄考生名單報遼寧省招生考試辦公室備案。統一發放錄取通知書,與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錄取的新生同時入學。
已被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升學考試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單獨招生院校組織的第二階段的考試和錄取。既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又參加了高職單獨第二階段考試的考生,按省招考辦錄取備案時間先后為序,以先錄取備案的結果為準。
十一、考試成績和錄取結果查詢時間和方式
1、考試成績查詢:考生可通過登陸沈陽職業技術學院網站(www.vtcsy.com),查詢考試成績。(查詢時間:第一階段考試于4月19日、第二階段考試6月26日)
2、錄取結果查詢:考生可通過登陸沈陽職業技術學院網站www.vtcsy.com,查詢錄取結果。
對于在單獨招生報名、考試等過程中出現違規、違紀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其錄取資格。
十二、成績的復核
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第一階段考試可于4月20日、第二階段考試可于6月27日提出成績復核申請,過期將不予受理。成績復核只查卷面得分,不重新評卷。
十二、錄取備案時間
1. 第一階段考試
學院將于4月24日到省招生辦辦理預錄取考生的錄取相關手續。
2. 第二階段考試
學院將于7月15日到省招生辦辦理預錄取考生的錄取相關手續。
十三、學費的收繳及退費
學生入學后,由學院按相應收費標準收取學費;如學生因各種原因退學,按實際入學時間(月)計算,退還相應學費差額。
申訴及舉報方式
申訴舉報電話:024—88252529
申訴舉報郵箱:szyjj@163.com
附1:2019年學院高中生單獨招生計劃
附2:2019年學院中職生單獨招生計劃
附3: 沈陽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考試命題工作管理辦法(試行)
沈陽職業技術學院
2019年2月27日
附1
2019年第一階段考試單獨招生計劃
學院 名稱 |
專業名稱 |
招生對象 |
學制 |
學費標準 |
備注 |
辦學 地點 |
軟件 學院 |
機械設計與制造 |
高中畢業生 |
3 |
9800 |
總院(沈陽市大東區勞動路32號) |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高中畢業生 |
3 |
9800 |
|||
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 |
高中畢業生 |
3 |
9800 |
|||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 |
高中畢業生 |
3 |
9500 |
|||
軟件技術 |
高中畢業生 |
3 |
9800 |
|||
數字媒體應用技術 |
高中畢業生 |
3 |
9800 |
|||
會計(電算化) |
高中畢業生 |
3 |
9500 |
|||
物流管理 |
高中畢業生 |
3 |
9500 |
|||
老年服務與管理 |
高中畢業生 |
3 |
9500 |
|||
學前教育 |
高中畢業生 |
3 |
4500 |
師范類 |
||
機械工程學院 |
機械制造與自動化 |
高中畢業生 |
3 |
5000 |
||
數控設備應用與維護 |
高中畢業生 |
3 |
5000 |
|||
材料成型與控制技術 |
高中畢業生 |
3 |
4500 |
|||
焊接技術與自動化 |
高中畢業生 |
3 |
4500 |
|||
電氣工程學院 |
供用電技術 |
高中畢業生 |
3 |
4500 |
||
通信技術 |
高中畢業生 |
3 |
4500 |
|||
汽車電子技術 |
高中畢業生 |
3 |
5000 |
|||
信息工程學院 |
動漫制作技術 |
高中畢業生 |
3 |
5000 |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高中畢業生 |
3 |
5000 |
|||
中德 學院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高中畢業生 |
3 |
4500 |
需要面試,限招理科生 |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高中畢業生 |
3 |
4500 |
|||
工商管理學院 |
金融管理 |
高中畢業生 |
3 |
5000 |
||
投資與理財 |
高中畢業生 |
3 |
5000 |
|||
連鎖經營管理 |
高中畢業生 |
3 |
4500 |
|||
市場營銷 |
高中畢業生 |
3 |
5000 |
|||
電子商務 |
高中畢業生 |
3 |
5000 |
|||
旅游藝術學院 |
旅游管理 |
高中畢業生 |
3 |
4500 |
||
酒店管理 |
高中畢業生 |
3 |
4500 |
|||
攝影與攝像藝術 |
高中畢業生 |
3 |
5000 |
|||
文秘 |
高中畢業生 |
3 |
4500 |
|||
外國語 學院 |
商務英語 |
高中畢業生 |
3 |
4500 |
||
應用英語 |
高中畢業生 |
3 |
4500 |
|||
建筑工程學院 |
建筑工程技術 |
高中畢業生 |
3 |
5000 |
||
建設工程管理 |
高中畢業生 |
3 |
5000 |
|||
工程造價 |
高中畢業生 |
3 |
5000 |
|||
建筑材料檢測技術 |
高中畢業生 |
3 |
5000 |
|||
汽車 分院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高中/中職畢業生 |
3 |
5000 |
汽車分院(沈河區文翠路124號) |
|
數控技術 |
高中/中職畢業生 |
3 |
5000 |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高中/中職畢業生 |
3 |
5000 |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高中/中職畢業生 |
3 |
5000 |
附2
2019年第二階段考試(中職生)單獨招生計劃
學院 名稱 |
專業名稱 |
招生對象 |
學制(年) |
學費 (元/年) |
辦學地點 |
汽車工程系 |
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 |
中職畢業生 |
3 |
5000 |
汽車分院(沈河區文翠路124號)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中職畢業生 |
3 |
5000 |
||
汽車電子技術 |
中職畢業生 |
3 |
5000 |
||
汽車營銷與服務 |
中職畢業生 |
3 |
5000 |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中職畢業生 |
3 |
5000 |
||
機械工程系 |
數控技術 |
中職畢業生 |
3 |
5000 |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中職畢業生 |
3 |
5000 |
||
機械設計與制造 |
中職畢業生 |
3 |
5000 |
||
電氣信息系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中職畢業生 |
3 |
5000 |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中職畢業生 |
3 |
5000 |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中職畢業生 |
3 |
5000 |
附3:
沈陽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考試
命題工作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組織和管理遼寧省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考試文化課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命題工作,確保命題安全,保證試題質量,根據《遼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遼教發〔2019〕9號),參照《遼寧省職業教育對口升學考試文化課(公共課)命題工作管理辦法》(試行)(遼招考辦字〔2017〕61號)和國家保密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命題工作應按照有助于促進職業教育發展、有利于科學選拔優質生源的原則實施,同時,要有利于考試的科學公正、安全高效與準確規范。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沈陽職業技術學院組織的遼寧省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考試文化課和職業適應性測命題工作。
第二章 命題部門
第四條 在遼寧省教育廳的監督、指導下,沈陽職業技術學院建立命題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相關負責人,指定招生就業處負責命題工作的組織和實施,紀檢監察處負責相關工作的監督工作。其主要職責包括:
一、落實保密措施,做好保密工作;
二、制訂命題工作的實施方案;
三、選聘命題人員;
四、負責命題工作的具體實施;
五、考試結束后將試題及相關資料歸檔并對命題工作進行總結。
第三章 命題管理人員
第五條 命題管理人員應當是堅持原則、作風嚴謹,具備良好的政治素養和職業操守,遵紀守法,工作認真負責,遵守保密工作規定,身體健康,適合封閉命題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負責制定命題工作計劃及實施方案;
二、負責核對考試大綱和教材;
三、負責組建命題組,審查、培訓教師;
四、負責命題的組織與實施、題庫建設與管理工作;
五、負責命題的安全保密管理與監督;
第四章 命題教師
第六條 命題教師按學科組成命題組。命題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命題組長在沈陽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查處監督下工作,其主要職責包括:
一、認真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和相關的法律、法規;
二、認真貫徹執行單獨招生考試命題要求、工作規定、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三、主持本組命題,制定命題實施方案;
四、執行命題方案,做好協調工作;
五、負責試卷組配、審定工作,并對試卷質量負責;
六、做好本組安全保密工作;
七、參與試卷質量分析及有關命題科研工作。
第七條 命題組一般由2—5名命題教師構成。命題教師的主要職責包括:
一、參加命題相關培訓,掌握命題原則和要求;
二、接受安全保密教育,履行保密責任;
三、研究、參照《高中各科目》及《中職對口升學》考試大綱,把握命題依據和范圍;
四、配合組長完成命題任務;
五、制定試題答案及評分參考;
六、檢查、校驗、修改試題,保證試卷質量。
第八條 命題教師由沈陽職業技術學院命題專家組負責推薦,領導小組在推薦的名單中遴選,形成命題組。命題組長從被選出的命題教師中遴選。命題教師的推薦要做到實事求是,遴選要做到公平公正。命題教師每年應當在保持相對穩定的基礎上實行一定數量的更換。
第九條 命題教師應當具備的條件有:
一、責任心強,作風正派,遵守紀律,嚴守秘密,能同他人合作共事;
二、長期從事相關教學工作,具有較高的業務水平,一般應具有中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三、熟悉本學科考試大綱,了解教學實際情況和教育測量學的基本理論;
四、身體健康,適合封閉命題工作。命題組長在以上條件的基礎上還應當在學科領域具有較高造詣和一定的權威,并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五章 命題標準
第十條 命題范圍與依據,教育部頒發的高中各科目及中職各專業教材及教學標準,參考《對口招生考試綱要》。以國家和省教育廳推薦使用的國家規劃教材為有關考試課程的主要參考教材。
第十一條 命題要以考核學生的基礎理論知識,專業綜合課和技能為主,不出偏題、怪題和難度較大的題目。要突出職業教育的特點,要重點考核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專業綜合能力、實踐能力、社會適應性能力。
第六章 命題任務實施
第十二條 單獨招生考試文化課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命題工作要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命題工作流程及相關環節一般分為以下三個階段:命題準備階段、命題實施階段、命題交接歸檔階段。
一、命題準備階段
(一)制定命題計劃。根據命題需求確定命題科目種類及其考試大綱;確定命題指導思想、方式和用題原則;建立命題工作管理和實施體系,成立領導小組,配備相關專職人員;確定命題各環節的時間安排。
(二)組建命題組。入闈前兩周選聘命題教師,選定命題組長。最晚提前一周通知命題教師。
(三)落實費用預算。命題實施前一個月,由招生就業處根據命題任務編報經費預算,報主管院領導審批,在預算審批之后方可組織命題。
(四)命題準備工作。確定入闈地點,與命題場所簽訂保密協議,確保命題場所安保條件;配備相關的工作設備及物品,創造適合的工作條件。
二、命題實施階段
(一)培訓命題教師。對所有涉密人員進行嚴格審查,進行保密紀律教育,培訓教育測量學基本知識,介紹相關學科課程標準及理念、命題工作流程、試題試卷規范,對命題內容和質量提出要求。
(二)簽訂保密協議。按照保密要求從事命題工作,所有涉密人員必須遵守保密條款,簽訂保密協議或保密責任書。
(三)命制試題。命題組長根據命題任務,在現有的試卷結構和難度要求下,根據命題教師的教學和研究專長,對每個命題教師(包括自己)分配相應的試題(不同題型、不同內容和難度),并督促命題教師按照試題的質量要求和數量要求完成命題任務,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試題及答案。在命題教師提交試題及答案后,命題組長要認真審查試題,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供命題教師參考。
(四)組配試卷。命題組長、命題教師根據試卷結構,從教師命制的試題中初步挑選符合要求的試題。確保基本覆蓋考試大綱,不超綱。注意內容和難度搭配,要基本符合命題任務的難度要求。試題情境的選取要考慮到學科特點,既要具有人文或科學價值,還應具有學科能力考查的價值,實現能力考查的目標。
(五)試題研磨。根據考試大綱的要求,在學科組長的組織管理下,討論組配試題,多次修改,達到所有命題教師均對試題無疑問、無爭論。在討論過程中,注意調整試題難度。所有成員應對試題的規范性等問題達成共識,確保試題無政治性、公平性、科學性問題。
(六)編輯排版。命題組長組織教師對試卷、試題答案及評分參考進行編輯和排版,形成原稿。確保試卷和參考答案的題型、題量和分數相互對應且符合要求,排版便于考生對試卷的閱讀。
(七)校對審核。由命題組長組織教師對原稿按照審校表進行校對審核,審核無誤后在原稿上簽字確認。
(八)終審驗收。由學科秘書進行終校試卷、試題答案及評分參考,確認無誤后,在試卷袋封面登記相關信息,形成試卷清樣。清樣要整潔、無污點,圖標、字跡清晰。
(九)提供答題卡參考。對于初次進行考試或者更換題型的科目,命題組向制卡人員提供答題卡參考。
(十)試卷分裝密封。由保密員負責拷貝數據,銷毀過程性涉密材料,清空電腦。由學科秘書與命題組長一同分裝試卷、答案、原稿及光盤,符合無誤后密封。試卷袋封面上各項目填寫正確、清晰、完整,試卷袋粘貼密封條,加蓋密封章。
三、命題交接歸檔階段
(一)試卷交接。命題管理人員與試卷印制負責人員辦理試卷交接手續,檢查準確無誤后交接雙方在交接單上簽字確認。
(二)答案交接。考試結束后,命題管理人員與評卷負責人員辦理答案交接手續,檢查準確無誤后交接雙方在交接單上簽字確認。
(三)入庫歸檔。考試結束后,命題管理人員與保密員辦理原稿及未使用考卷的交接手續,檢查準確無誤后將使用試卷的原稿與未使用的試題分類入庫歸檔。
第七章 命題工作保密管理
第十三條 命題保密工作按照“誰管理誰負責,秩序嚴密,制約有效”的原則,實行層級責任制管理。沈陽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處負責對參與命題工作的所有人員進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第十四條 涉密人員應當包括參加命題工作的所有人員。聘請命題教師前,嚴格執行資格審查制度。參加命題工作的所有人員身份對外保密,不得以與命題有關的身份或個人名義參加相關的補習、輔導活動;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暗示有關試題的任何內容及命題工作情況;不得以命題專家的身份出席會議、接受采訪或發表文章,也不得以個人名義編寫或審核相關的復習資料或發表相關的文章。
第十五條 推薦命題教師的單位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根據國家有關保密規定,做好命題人員身份的保密工作。涉密人員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命題管理人員須與沈陽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處簽訂《命題管理人員保密責任書》,命題教師須與沈陽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處簽訂《命題工作保密協議書》。
第十六條 涉密人員不得使用非涉密計算機處理和存儲與命題有關的文件和試題,任何與試題有關的內容都不得帶出;不得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信件等公共通訊手段與命題教師討論和傳送與試題有關的內容;不得詢問與本人無關的命題情況和內容。
第十七條 單獨招生考試文化課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命題一般采用全封閉工作形式,具體規定如下:
一、命題參與人員名單、時間和地點等均屬保密材料,不得對外泄露。
二、命題工作期間,命題人員與外界隔離,撤消命題工作間的電話,所有人員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及電腦、移動存儲介質等電子設備進入命題場所,不得利用電話、手機、計算機網絡等通訊手段自行與外界聯系。
三、嚴格遵守工作制度。命題工作一律在規定的命題工作間進行。除命題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命題工作間,與試題有關的物品不得擅自攜帶出命題工作間。
四、非命題工作場合,注意防止無意泄密。非工作時間,命題人員之間不得談論或交流命題情況。
五、命題工作所需的紙張、筆記本、工作用筆、題卡、計算機、移動存儲介質等統一配制提供,所有與試卷有關的內容必須全部寫在保密本或保密紙上,不得在其他任何載體上書寫、記載。保密本、保密紙、打印稿和有關材料在命題結束時嚴格做好整理、匯集、裝訂、上交,不可自行銷毀,應統一交到保密室處理。
六、全部計算機和打印機設備由命題管理人員統一負責,并登記分發給各工作組,在組內使用時統一由組長負責。任何非工作時間所有存儲介質應由命題管理人員統一接收履行交接手續。命題結束后統一將命題相關內容刪除。
七、每個階段的工作結束后,所有命題人員應對自己的房間和工作室進行保密檢查,特別是仔細清理工作室,查看有無遺失試卷、材料、文件、筆記本、移動存儲介質等,做到“片紙不留”。
八、啟用后的試題、試卷在保密期內仍存放在工作間內。如需調用,經闈內主管領導同意可以調用。
九、遇有意外情況,必須立即向命題部門負責人和有關領導匯報,以便迅速采取補救措施。發現試卷、命題材料、文件等丟失或被竊,必須立即報告,及時追查,設法挽回損失。如遇突發事件,參見沈陽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