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及錄取_北京語言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
四、考核及錄取
1.材料初審。北京語言大學成立由學科專家組成的審核小組,對考生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嚴格審核。4月30日前,初審合格名單在北京語言大學本科招生網和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2.考核辦法。材料初審合格的考生參加北京語言大學組織的專業考核和體育測試,時間為6月15日,地點在北京語言大學校內,考核形式如下:
(1)專業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滿分為220分,其中筆試滿分200分(外語100分、語文100分),面試滿分20分。
(2)筆試、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外語專業素養及創新能力。其中,筆試為外語、語文一張卷;面試形式為外語、中文綜合面試。
(3)中學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筆試、面試的外語語種為英語。中學外語語種為法語的考生,翻譯(本地化)、翻譯(漢英法)部分專業課程采用英文授課,筆試外語語種為法語,面試外語語種為法語和英語。
(4)體育測試項目為:一分鐘跳繩、立定跳遠、實心球、50米。體育測試成績分為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檔。體育測試成績將作為同等條件下擇優認定的重要參考之一,不計入考生總成績。
(5)專業考核和體育測試全程錄像,考場和順序抽簽確定。考試具體安排詳見準考證信息。
3.資格認定。根據專業考核總成績全國排序,英語考生和法語考生分開排隊,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入圍合格考生名單及認定專業。專業考核總成績相同情況下,參考考生體育測試成績、高中階段課程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情況擇優認定。筆試成績低于120分或面試成績低于12分者,不予認定資格。入圍合格考生名單6月23日前在北京語言大學本科招生網和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4.錄取辦法。符合錄取條件的入圍合格考生,由北京語言大學審核錄取。錄取名單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在北京語言大學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考生所在中學公示,并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
5.資格復查。經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入校時攜帶自主招生申請材料原件,北京語言大學將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復核,復核不合格者不予注冊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