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組織機構及監督機制_北京中醫藥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
六、組織機構及監督機制
1.在我校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自主招生工作。
2.學校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紀檢監察部門對自主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并接受舉報投訴(010-64287504)。
3.復試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測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
4.申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推薦中學和專家對推薦材料真實性負責,所在中學對出具的證明材料負責。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5.初審合格名單、資格認定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三級信息公開。
6.我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自主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