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政策說明_中南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
七、政策說明
考生所在中學(單位)、原畢業中學須按教育部文件規定和中南大學相關要求,依據考生學籍檔案、在校表現,如實提供考生在高中階段德智體美各方面發展情況,包括高中階段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社會公益活動情況、獲獎證書證明以及其他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不得出具與事實不符的考生推薦材料、證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中虛構事實或故意隱瞞事實。
中南大學有關部門和教職工均沒有參與社會機構和公司組織的相關活動,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和培訓輔導等工作,沒有要求考生參加社會機構和公司組織的測評活動,也沒有將社會機構和公司提供的測評結果與招生工作掛鉤。若發現以中南大學名義進行非法咨詢、輔導、招生等活動的社會機構、公司、中介或個人,中南大學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國家如出臺新的自主招生政策,中南大學將執行新的政策。考生報考中南大學即視為認同本招生簡章所列條款。本招生簡章由中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