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廣東省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考生報考條件有調整
根據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2019年廣東省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考生報考條件有關事項調整的通知》(粵招辦普〔2019〕21號)精神,根據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廣東省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調整學院2019年廣東省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考生報考條件,具體如下:
一、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的自主招生錄取,對考生的文化素質成績(即考生2019年1月份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要求執行2019年春季高考征集志愿資格線,即由原規定不低于120分調整為不低于100分,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春季分類考試招生章程》(見附件)第二十八條中“擬錄取考生的文化素質考核總成績不得低于文化素質測試滿分值的40%”的規定相應調整為“擬錄取考生的文化素質考核總成績不得低于100分”。
二、其他未調整事項按照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春季分類考試招生章程》(見附件)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19〕6號)有關要求執行。
特此公告
附件:1.關于2019年廣東省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考生報考條件有關事項調整的通知
2.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春季分類考試招生章程(點擊查看)
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
2019年3月25日
附件1
附件2(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