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錄取原則和辦法(蘭州石化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單獨測試招生指南)
九、錄取原則和辦法
1.錄取工作在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的領導下,由學校統一組織實施。
2.單獨測試招生計劃納入蘭州石化職業技術學院今年國家核定的招生計劃總數,錄取數據由甘肅省教育考試院上報教育部,進入高校學生學籍庫。
3.單獨測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不能轉入其它學校。
4.對單獨測試招生的考生身體要求,按國家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標準執行。單獨測試招生的考生入校后進行體檢和資格復查,體檢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F代學徒制訂單培養專業錄取考生入校體檢未達到企業要求,將取消現代學徒制訂單培養資格。
5.通過單獨測試招生被蘭州石化職業技術學院錄取的考生,在學費、住宿費、困難學生資助、獎學金、日常教學管理和畢業文憑等方面與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完全一致。
6.錄取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志愿優先、分數優先”的原則,在學校單獨測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各專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1)現代學徒制訂單培養專業和空中乘務專業錄取原則:
報考現代學徒制訂單培養專業和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提前批次錄取,采取“一專業一線,擇優錄取”的方式,以“分數優先”原則進行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貧困縣區(含插花縣區)和全省計劃的錄取。
(2)58個連片特困縣和17個插花型貧困縣錄取原則:
采取“一縣一線,擇優錄取”的方式,以“志愿優先、分數優先”原則進行錄取。
(3)全省計劃錄取原則:
按考生總成績,以“志愿優先、分數優先”原則進行錄取。
7.蘭州石化職業技術學院根據錄取原則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并予以公示,并上報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審核通過的考生由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在錄取名冊上蓋章生效。
8.根據教育部關于單獨測試招生工作有關通知精神,凡被蘭州石化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測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享受全國普通高考錄取同等待遇,不再參加我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和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對口升學招生考試。
9.蘭州石化職業技術學院錄取的新生戶口遷移采取自愿遷轉原則。
10.錄取結果可登錄蘭州石化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測試招生網站查詢。
11.蘭州石化職業技術學院根據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的審批結果,于5月底前郵寄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