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報考西南政法大學自主招生考生需提供中學公示證明的說明
《西南政法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第十條監督機制中規定:“考生須本著誠信原則,如實填寫申請表,并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提交的所有報名申請材料必須經中學審核和校長簽字,并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生入選或入學資格,并上報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及中學上級主管部門。”
根據此項規定,考生需將加蓋學校鮮章的公示證明(證明考生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已經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連同其他報考材料一同寄送至西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特此說明。
西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2019年3月27日